祠堂是百家姓氏的形象代表和礼教圣地。我一族自始祖孙和孙兄弟二人自明朝永乐二年(1404年)来到束鹿(今辛集市),历经600余载,传25世。这期间,我族中的前辈人曾几度建祠,至今仍有人记得原来的前营家堂和后营家堂,但是都因为其它原故而不复存,今已经成为了民宅,想在原来的基础上重新修建家堂已经不可能,但建祠孝义尚在,名垂史册,人所共知。当今逢盛世,富而思源、重礼、存孝、布德。我族人念及我偌大一个家族,祖宗亡灵无栖息之所,子孙祭祀无拜谒之堂,族中议事无聚集中心,曾几次研究建祠之事。幸蒙我族中企业家孙运起会长顾念根本,开明绅士。顶力资助。这可是难逢的机遇,随成立了“修建家族祠堂理事会”决定:号召全族的人们,前、后营合并,重新修建祠堂,重新购买庄基地。按照一般建筑风格构造,重新修建“祠堂”既用于祭祀先祖,敬孝执礼之场所,又用于亲情联谊聚会、传播科技文化信息、移风移俗、建设精神文明的社区文化中心。结合打造人文景观,创新旅游发展环境,既有利于家族,亦有益于社会。但是工程较大,所需时间会很长,耗资也会很多,用人之多,难度之大,非我族中之人合力不能解决。
为此,特作倡议如下:
1、坚持家族事业至高无尚原则。凡族中人员不分男女,人人有责,均有义务为家族建祠捐资尽力,排忧解难,奉献爱心。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2、坚持殷实富裕家庭重举原则。族中率先勤劳致富的重点大户或个人,应思知恩图报,效仿先贤,大孝举义,重金赞助,彰显功德,流芳百世。 钱多的多出。钱少的少出。
3、坚持族中骨干模范带头原则。凡理事会、各支族长,及社会各界公职人员和工商企业知名人士,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的同时,应以身垂范,带头捐赠资助,真情奉献。
4、坚持贡献大小分类表彰原则。凡为建祠捐资奉献者,均永久记档、刻碑表彰。 家族同胞:
光前裕后,人子之责;
积德行善,人生快事;
扬名千古,丈夫作为!
切勿错失良机,愧对先祖,贻笑后人,为一时之不决而抱憾终身!
顺祝康安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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