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稳定安全地运行,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1、对医院计算机应用、推广、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工作出色者,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
2、有以下情形之一,给予赔偿设备并扣奖金200——500元的处理:
(1)人为损坏计算机有关设备,影响正常工作。
(2)改变工作站硬件配置,如增加光驱、软驱、声卡、音响、moden或更换计算机其它部件等。
(3)改变工作站软件配置,如:删除或改变与医院信息系统相关的运行程序、文件、目录等。
(4)未经医院信息中心许可,使用外来软盘、光盘、优盘等介质安装、复制或使用与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无关的'软件等。
(5)未经医院信息中心许可,私自从医院网络端口接入个人计算机的。
(6)用其他方法使医院信息系统感染病毒但未造成后果者。
3、有以下情形之一,扣奖金5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
(1)未经医院分管领导同意,擅自向他人提供有关资料,复制数据;
(2)故意损坏光纤及其它通讯介质线路,造成主干或支路通讯部分或完全受损;
(3)用其他手段造成医院信息系统瘫痪者
4、在医院计算机上打游戏、看小说、听音乐等按医院相关奖惩制度作相应处理。上述行为由医院信息中心核实,报批分管领导,核准后由财务科或人事科执行,并通知当事人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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