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xx年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防范粉尘爆炸以及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工地和燃气管道使用场所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住建厅、省安委会关于防范粉尘爆炸一系列文件要求,坚决杜绝施工现场和燃气管道使用场所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集中开展以在建工地、燃气管道使用单位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各单位安全意识,大力增加全市防范粉尘爆炸能力,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特成立20xx年防范粉尘爆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科。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认真落实建筑工地防范粉尘爆炸安全责任。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依法认真落实安全责任,落实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要层层分解工作,将建筑工地防范粉尘爆炸措施的督促工作落实到具体人,抓好本项目建筑工地防范工作。市质安站要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法人代表负责制,并将建筑工地防范责任层层落实。要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完善消防安全措施。一旦发生火灾,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划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二)全面开展建筑工地防范粉尘爆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全面开展建筑工地防范粉尘爆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开展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深入检查燃气安全生产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整治燃气管道隐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加强对各燃气用户燃气设施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
(四)做好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积极督促各在建工地施工单位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因高温中暑和台风雷雨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20xx年8月10日)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动员,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全市专项检查准备工作。
(二)全面检查阶段(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10月31日)
1.开展自查。各在建工地、燃气使用单位等各单位要开展粉尘作业及使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提高安全防范及自我管理水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2.开展联合检查。深入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求,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科、市政科、市质安站要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检查重点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燃气使用单位逐一排查,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开展夏季防范粉尘爆炸教育及宣传。对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以及隐患较大的按规定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
各单位在11月5日前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我局建设工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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