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4月17日湘东职业中专20xx年招生工作方案为加快我校职业教育发展步伐,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增强学校发展后劲,努力完成20xx年招生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秋季初中招生实施承包制
(一)招生对象、任务及时间
1.招生对象: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性质的学生以缴费凭证及招生办核定为准)
2.招生基本任务:70人。
3.招生时间:春季招生结束后至20xx年9月30日
(二)招生人数核定:所招学生须在9月30日前向学校财务缴清所有费用且未辍学方可算指标。
(三)承包制实施办法
1.成立招生组:凡自愿参与承包招生的教职工须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由某人牵头实行双向选择组建一支招生队伍。
2.奖罚办法:承包者须完成基本任务才给予奖励,实行阶梯式奖励办法:1-70人奖800元/人,超过70个人奖1000元/人。未完成基本任务每少1人罚500元/人。
3.奖金分配:总奖金减去招生成本的10%奖给招生组长,其余奖金由招生组自行制定奖金分配方案交校长室批准后进行分配。
二、教师个人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任务及时间
1、招生对象:非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电大函授生预录生
2、招生任务:2个/人(土地工1个/人)
3、招生时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二)招生人数核定
1.非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以缴费凭证及招生办核定为准,所招初中生在9月30日前缴清所有费用方可算指标。
2.所招电大函授生缴清第一学期学费后算1个指标(但须在缴清第二个学期学费后方可计算招生奖。
3.教职工在5月16日—6月19日期间可招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所招学生须预缴学费600元,可享受免学费500元(不退费),开学后缴清所有费用且在20xx年9月30日前未辍学,可算教职工个人指标和招生组招生数(教师奖金从招生组奖金中抽取500元/人,如招生组未完成任务则奖金由学校另行追加)。
4.6月20日—8月20日,教职工仍可招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教职工在8月20日前向学校财务交足1000元(不退费),开学后缴清所有费用且在20xx年9月30日前未辍学,只算招生组招生数(教师奖金从招生组奖金中抽取500元/人,如招生组未完成任务则奖金由学校另行追加。)。
(三)奖励与处罚
1.教职工完成招生任务的基本奖金为500元/人,仅完成1人不奖不罚(但按比例扣分),未招一人,每少一人罚500元,且扣除年终福利X元*未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并在全校绩效工资考评中扣分。电大函授生实施阶梯奖励办法,第3-4人奖600元/人,第5-7人奖700元/人,第8人及以上奖800元/人。
2.暑期调离教师的招生罚金为个人招生总罚金的50%。
3.教职工的招生业绩将作为当年评优选模、外出学习、进修及职称竞聘(待聘有效期间)的重要依据。
三、招生其它有关事项
1.怀孕快临产和产假期的'女教职工经申请后可免除当年暑期招生任务。
2.已请假或准备请假外出、申请调离的教师必须在20xx年6月10日前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校长室批准后,可不参加招生。
3.有重病、重伤的教职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县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经招生办核实,并经校长室批准后,可免除招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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