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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政工工作计划

2021-07-15 来源:意榕旅游网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价格改革全面推进之年。要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为统领,按照“加快‘放’、全面‘清’、切实‘转’、着力‘保’”的总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保供稳价为己任,加强价格调控监管

  (一)保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注重价格调控机制建设,围绕20xx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的目标,强化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保障生产、促进消费、增强流通的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生活。

  (二)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国家和省深化价格改革的部署,加强涉及价格改革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预警,为价格改革提供数据支撑。配合医改强化药品价格和医疗机构均次费用变化情况监测,加大重要民生价费监测力度。构建农副产品批发价格监测体系,加强粮油批发价格监测分析。

  (三)完善平价商店管理长效机制。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严格落实平价商店准入、考核、退出、巡查考核、价格监测等制度,加强平价商店的管理与考核。结合实际,争取平价商店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立项,不断降低平价商店流通成本,更好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积极作用。

  二、以市场为导向,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一)推进环境资源价格改革。积极推进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20xx年年底前全面落实我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加快天然气价格改革市场化进程,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

  (二)深化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继续开展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督查和效果评估,按照省下放的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动态管理中药饮片价格,根据省物价局新出台的《改进中药饮片价格管理的通知》,加强对辖区内生产企业的中药材购进价格及中药饮片销售价格的采集、分析,根据中药材价格变化等市场实际,实行中药材、中药饮片价格联动,动态调整。

  (三)改进房地产价格管理方式。按照“积极履职、分类指导、清费减负、规范行为”的要求,主要通过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市场分析、信息发布、价格认定等方法,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方式。推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政指导工作,以规范明码标价申报为重点,引导企业合理制定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组织开展涉房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建立涉房收费标准定期评估机制,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监测机制,重视和强化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同时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工作。

  (四)加快推进服务价格改革。落实省下放的有线电视初装费等网络型垄断延伸服务收费定价权限,科学制定服务收费标准。积极推行客运出租车运价改革,密切关注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变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建立完善油价气价与运价双向联动办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三、以清费治乱为目标,切实规范价费行为

  (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精神,上半年全面完成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对继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要建立目录清单制度,统一纳入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及时更新。

  (二)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江苏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改进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对照《江苏省省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抓紧清理我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三)放开部分培训收费备案。自3月起取消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非法定培训、高校面向社会开展的非法定培训收费备案,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对此类培训收费进行备案管理,由培训机构自行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认真贯彻《江苏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在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旅游价格监管机制,规范实行企业自主定价的景区经营服务价格行为,努力实现旅游景区价格监管全覆盖。

  四、以监管为重点,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一)开展价格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围绕推进水、电、气、油、交通、电信、环保、医药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跟踪检查。巩固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成果,加强清费减负工作专项督查,确保国家及省取消、停止征收、降低标准等收费清理政策落实到位,严防涉企负担反弹和转嫁。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

  (二)组织重点价格执法检查。重点组织开展教育收费、垄断行业价格、涉房价费、通讯价格四项重点价格执法检查,通过办案的经常化、执法的常态化、检查的系列化,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牟取暴利等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三)开展专项价格整治行动。围绕商业零售、旅游、汽车、物业、停车等关系民生的重点行业,针对市场上比较普遍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网络购物、宾馆酒店虚高标价、汽车4s店价外加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发挥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在反价格垄断调查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重点查处公用企业、垄断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价格垄断行为,强化对涉案经营者后续监督职责。

  (四)扎实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加强价格诚信单位的管理监督,对不合标准的价格诚信单位一律摘牌。深入推进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以商贸流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为重点,开展明码实价专项检查。建立价格失信单位信用信息档案库,引导诚信理念,惩戒失信行为。全面对接国家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专人负责,硬件设备到位,进一步拓宽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渠道。

  五、以服务为宗旨,努力提升工作效能

  (一)加强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分层推进”的方法,积极争取农产品价格采集和发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立项,进一步整合农产品价格采集发布、平价商店价格监管、重要商品价格监测等功能,提高价格信息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渠道,突出价格法规政策和价格热点、焦点方面的宣传,宣传物价部门加强价格调控、稳定市场物价、推进价格改革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成效。加强物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网站功能,加大网站信息公开力度,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全面性,使之成为社会各界了解价格工作的重要途径。

  (二)加强成本服务工作。拓展成本监审服务领域,在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方面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成本监审相关制度,推进成本监审工作逐步向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建立完善成本调查机制,调整农本调查户结构,适量选择部分规模户、家庭农场作为调查点,后备调查户优先在规模户、家庭农场及特色农业户中选择设点,以满足现代农业及目标价格政策制定的要求。推行成本信息适度公开,积极推进重要的政府管理价格及中介服务成本调查与监审相关信息的公开。提高农本信息质量,做好主要农副产品成本收益信息的发布工作。

  (三)加强价格认定服务工作。扎实开展涉纪财物等价格认定,协调与纪委、检察院等部门工作配合,积极探索其它财产性利益价格认定方法。在政府重大工程、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等领域寻找突破口,主动介入,提供价格认定服务。巩固优化涉案财产价格鉴证,逐步退出民事案件价格鉴证具体业务,转向对中介机构评估产生争议的行政裁定职能。在刑事案件价格鉴证上注重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沟通配合。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领域,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的配合协调,进一步深化房地产领域计税价格认定,建立存量房计税价格与市场价格联动机制,建立计税价格争议调处机制。

  六、以创新为动力,着力加强基础建设

  (一)进一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整改落实,继续聚焦“四风”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完善长效机制,结合本局实际,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正风肃纪,认真落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使各级党员干部对“四风”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更加到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自律更加自觉主动。继续深入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监督和评判,把服务民生工作做细做实。

  (二)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积极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推行公开承诺、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等制度。进一步推进网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内嵌到审批和监管平台中,使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压缩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的空间。加强价格队伍建设,以规范行为为重点,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教育、培训、自学等方式提升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价格队伍建设。围绕加强理论和业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专门学习和培训。高度重视价格系统机构队伍建设,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争取相关政策,努力保持系统机构、队伍稳定。配强价格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逐步实现物价检查编制归位、人员归队。组织全局四十周岁以下干部参加价格鉴证师考试。做好检查所升格为检查分局后续工作,推动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价格认定局和逐步实现参公管理。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机构,争取单设价格监测机构或增挂牌子,配备专人负责价格监测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执行为着力点,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打造“六区建设升级版”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界定职权,依法理顺执法权限

  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应当经过合法性审核,避免职能交叉。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继续做好承接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推进政府部门公布权力清单,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细化运行流程。加强政府效绩管理,加大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效绩公开制度。(区编办牵头,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级各单位负责)

  大力推进联合审批、网上审批,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行政许可行为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继续完善深化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区财政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二)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程序、超越权限决策及决策严重失误等追究责任。(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逢文必审”。20xx年底前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错必纠”,从源头上杜绝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行为。(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减少多层多头执法。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探索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综合执法。继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力争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行政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法制机构先行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评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并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依法依规予以实施。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推进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执法协调与配合。(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继续做好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四)落实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效能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执行力度,严格实施《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落实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效能。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保、救灾、农林水利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区审计局、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证行政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区级各单位负责)

  (六)完善监督协调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申请得到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重大复杂案件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土地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加大纠错、调解力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落实《XX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监督考核范畴。(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企事业单位、镇(街)、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构建和谐社会。(区司法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七)狠抓宣传培训,营造法治氛围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各镇(街)、各部门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健全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法治舆论氛围。(区司法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夯实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全区各单位要为法制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充分保障,强化力量,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保障必要工作经费。拓宽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及与其他组织人才交流渠道。(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级各单位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切实解决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强化各项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制定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如期完成。各单位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于4月20日前报送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3、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对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使用。

  4、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梳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同时,要在7月5日前和12月5日前,将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半年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计划》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为:

  一、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增强立法力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重大执法法制审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深入推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建设,对第二批示范镇进行验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深化简政放权,继续完善权力清单,积极向社会转移职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结合《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加强行政应诉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市政府法制办组织1次行政案件旁听,各县市区组织不少于1次旁听。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建立公务人员法律知识测试及考察制度。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年度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围绕法治渭南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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