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隔墙、吊顶制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制作方案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标准和要求结合该门店实际现场面积等情况,进行施工。
1、 施工地点:南宁市秀灵路仓储中心1203-1203B号门面
2、 施工范围:墙体、天花
3、 乙方指定材料品牌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制作的材料品牌如下:
4、 工作周期从20xx年3月25日至4月5日结束。
5、 施工内容:①埃特板隔墙共180m²50元/ m²=9000元;
②矿面石膏板吊顶共240 m²15元/ m²=3600元 ③墙体刮腻子涂乳胶漆230 m²15元/ m²=3450元
6、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16000元整。
7、 付款方式:甲方先付50%为8000元的材料款,余款等施工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以后7日内付其余工程款。
8、 甲方须为乙方无偿提供水、电,给予乙方施工。 9、 乙方须安全、准时为甲方完成施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10、 施工安全事宜由乙方全权负责。
11、 此预算不含税金,如需开票,以取6%的税费(16000元6%=960元)。
二、以上事宜双方须严格遵守,如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三、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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