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及承包方概况:
1、工程名称:隆基新谊城23号楼2单元24层西户房屋装修
2、工程地址:和平路与化工路东北角隆基新谊城
二、承包范围:
1、给排水、电、暖气(不含暖气片)包括改动部分工程的完工并且包工包料。
2、客厅的吊顶、卫生间厨房的集成吊顶包工包料。
3、墙砖、地砖的包工。
4、墙漆、顶漆的包工包料(油漆要家装的、小桶的名牌产品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辅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五、工程总量及工程价款的计算方法:
七、施工质量:
1、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2、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图纸设计规范,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若乙方达不到工程质量目标,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直到达到质量目标。
2、所供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图纸设计及发包人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有效质量证明资料。乙方负责材料的装卸。
3、乙方确保所承包工程项目必须如期顺利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及业主的验收签证,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八、工期要求:
1、时间要求:20_-06-05日完工。
2、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如期完工,否则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的0.5%支付甲方违约金。若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可根据实际双方协商顺延工期。
九、付款方式: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8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总款的1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一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十、质保期:
1、质保期 1 年,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通过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在质保期内,承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费用乙方自理,若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场维修,则甲方有权安排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内双倍扣除。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安全施工,杜绝一切违章作业,施工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乙方要加强施工管理,服从项目部指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和其他违法违章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若发现盗窃行为,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所丢失物品的全额赔偿,并将责任人交司法部门处理。
3、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对周转材料、设备料具的清点、调试、接受移交工作,负责施工期间的保管、使用和维修保养,若需更换材料或主配件,
4、严格做好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的原因对其它成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5、施工过程中发生扰民,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费用乙方承担并支付。
6、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用水、用电及所用周转材料的管理。确保节约用水,安全用电,不得使用电炉、电暖器、电热扇、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得将方木等周转材料当做燃料、桌具用于生火、做饭、就餐、就寝等与工程无关的地方。一经发现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500元,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如双方任一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为国家相关规定及业主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在通知甲方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已完工程及材料设备,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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