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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日常考勤管理制度

2021-02-06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为加强工作纪律,增强员工的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考勤定义

  1、公司员工如需请假或外出办事,须填写请假条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方可生效。

  2、未经准假,工作时间开始10分钟之后到岗者,视为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之后到岗者,视为旷工;

  3、未经准假,工作时间结束前10分钟内离岗者,视为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超过30分钟离岗者,视为旷工;

  4、工作时间内,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批准离开岗位办理与工作无关事情的,视为擅离岗位;

  5、每次擅离岗位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擅离岗位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处理。

  6、未经请假或假期满后未办理有效的续假手续,没有准时上班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均纳入考勤范围,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8:00。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另行通知。

  3、所有员工均需在公司打卡后方可外出办事,外出办事需填写请假条,经由总经理或部门主管审批后,方能外出。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需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4、负责考勤的人员每月将员工出勤、请休假、旷工等情况通过考勤表如实反映。经总经理签字后,此考勤表将作为发放员工工资的依据。

  三、奖惩办法

  1、员工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旷工情况者,给予全勤奖励,奖金金额为100元。

  2、全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每次罚款50元处理。

  3、每月旷工1天者扣发当月工资总额的5%,旷工2天者扣发当月工资总额的10% 。月累计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四、其他违纪处理办法

  属如下情况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玩游戏、打扑克麻将、看小说等或干扰他人办公的,扣发其效益工资。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即在公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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