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同时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家具设备管理制度
1、学生进住宿舍时,由舍务老师组织各寝室长对家具设备(包括门窗玻璃)进行验收并登记签字,并由室长负责管理,若有丢失或损坏应按价赔偿。
2、毕业生离校(或调离宿舍)时,需经管理员验收合格者签发离宿手续。(包括退休学离校的.情况也是依照本规定。)
3、离开房间要关好门窗,插好插销,玻璃门窗如因管理不善而损坏,一律实行收费安装。
4、室内照明及其它电器设备按规则配置,不允许乱拉电源私接装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热器、电褥子、台灯、电视机等),离开宿舍时应将电灯关闭,电源插座拔掉。(严禁使用电吹风、电熨板、电热棒等违禁电器。)
5、宿舍家具设备,不得随意改变其位置和使用功能,不得随意撬压(包括自备锁头、镣吊),不得私自更换门锁。
二、安全保卫制度
1、宿舍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罐、电热炉、电饭锅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烧废纸、使用明火,一经发现移交保卫处和有关部门处理。)
2、晚上熄灯后严禁在寝室点烧蜡烛。
3、凡本院学生进入宿舍时如遇到舍务老师或其他我院的管理人员应当主动出示学生证或其它相关证件,自觉接受检查。
4、凡从宿舍往外持拿物品者(包括私人物品),需持有导员签发的有关证明,并写明主要物品名称,经舍务老师检查验证后,方准带出宿舍。
5、非公务,男(女)性一般不准进入女(男)生宿舍。
6、一律不准私自留宿。
7、如无特殊情况,晚间寝室规定的查寝时间学生必须在寝室,超过查寝时间回寝的必须和导员取得联系并到舍务老师处报到。
8、除特殊规定外,学生必须在晚十点以前返回宿舍。
三、宿舍纪律及卫生管理制度
1、住宿学生应按时休息,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2、宿舍楼内不准吵闹、打斗、喧哗,不准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3、严禁携带有毒有害物品、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严禁在寝室内饲养小动物。
4、严禁在宿舍楼内吸烟、酗酒、猜拳、赌博、打麻将以及在自习时间打扑克、下象棋等。
5、不准随地吐痰、便溺、乱倒垃圾,不准向窗外、走廊泼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往水池或便池倒剩饭、剩菜。
6、不准在宿舍内玩球,不准往墙上或家具上乱贴、乱刻、乱写、乱画。
7、不准在宿舍楼内存放自行车以及堆放杂物或燃烧废纸。
8、不准在宿舍楼内经商做买卖以及贴、发、传广告。
9、严禁旷寝,第一次旷寝,给予批评教育并通知家长;第二次旷寝给予警告处分,屡次旷寝,教育后不改正者,予以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0、宿舍室内卫生六做到:
①床上卧具放整洁,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②门窗玻璃洁净、暖气片无灰尘。
③地面干净见本色、无脏物、脏水。
④四壁、天棚无灰尘和网吊。
⑤室内设备、物品摆放整洁统一。
⑥不乱贴画、乱挂帘。
四、学团办公室将定期对学生寝室进行联合检查。要日查月比,督促学生开展“比学赶帮”活动。每学年表彰一批“红旗寝室”、“文明寝室”和优秀舍长及先进个人。
五、节电节水制度
1、宿舍内统一控电,按时关闭电灯,各寝室内须做到人走灯灭。
2、注意节约用水,发现故障及时报修,杜绝常流水现象。
本规定于20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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