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生活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奖惩制度、职工工资发放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人员每天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点到,然后进行交接班,下班人员必须把所有事宜交代清楚后才能下班。交接班时,应在所有仪器及设备都完好的情况下进行交接,如有意外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中说明,双方签字。上班人员因特殊原因而未按时上班,下班人员不得下班,导致空岗。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2.职工上班期间要严格服从公司领导及部门领导的安排、不得违章操作、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打架斗殴、不聚众赌博、不准睡岗、串岗、脱岗。对于违反劳动纪律一次者(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警告、批评,违反二次者按5-20元的罚款处罚,一个月内违反三次的先重罚再开除,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奖罚制度给予处罚。
3.职工因有事需要请假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主管请假,不得口头或电话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作矿工处理(矿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和全勤奖),请假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4.职工如要辞工,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自行离职(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处理。附:如春节放假、法定长假请假的不计算在这十五天内。
二、奖励与惩罚制度
1.公司鼓励每位员工能积极的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包括管理建议、生产工艺的改善建议,如经录用,将会根据使用价值给与一定的奖励。
2.员工及时发现生产工序中出现的错误,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经济损失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挽回损失1万元以内的奖励200元,挽回损失3万元以内的奖励300元,挽回损失3万元以上的奖励400元),但属于自己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不予以奖励。
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一定的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责任人罚款100元,班长罚款50元,车间主任罚款30元(若为质量事故,则跟班品控员罚款20元,品控部主管罚款30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事故责任人罚款200元,班长罚款100元,车间主任罚款50元(若为质量事故,则跟班品控员罚款30元,品控部主管罚款5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事故责任人罚款300元,班长罚款200元,车间主任罚款100元(若为质量事故,则跟班品控员罚款50元,品控部主管罚款100元),以此类推。各岗位出现错误的,组长也负有连带责任,如果六个月内连续发生3次较大事故的员工,要先重罚再开除。
三、职工工资发放制度
工资计算方法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主操岗位工资〉
1.基本工资是按月定的,上12小时班按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
2.工龄工资是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工龄工资为40元/月,满两年的工龄工资为80元/月,以此类推。
3.全勤奖是指一个月内既没有请假,公司也没有安排休假的满考情奖金,金额为200元/月;如果请假一天或者公司安排休假一天的发放全勤奖100元/月;请假两天或者公司安排休假两天的不发全勤奖,并且要扣除请假人员当天的基本工资。
4.主操岗位工资为350元/月。
5.工资发放频率为本月发放上月的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的月底。
本制度从20xx年2月1日开始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