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办事透明度。严格按照《枞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办理有关事项,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提高办事效率。凡基层或其他人员到局机关各股室办理属局职责范围内的各类审批审核事项,电话咨询有关事项,或因来局办事单位、个人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需退回补办,或不完全具备条件暂不予受理的,各股室经办人员“一次性告知”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以及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且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在审核结束后当月兑现补偿款。
3、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受群众来访、来电、来信方式到局办理公务、联系事务或反映情况等的局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负责现场及时处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宜。首问责任人对群众热情、礼貌、周到,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推诿或拒绝接待。
4、服务承诺制。让参合群众能及时了解各种医疗服务内容、各种补偿报帐材料的办理程序。督促各乡镇合医办定时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保证全天侯应诊服务,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开展经常性的监管和检查,为参合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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