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治安管理,确保守法依规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企业特向公安机关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依规经营。
二、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保证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对企业守法经营和治安、安全防范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治安检查和规范管理。
四、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不收购下列违禁物品:
1、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
2、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3、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
4、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五、保证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购销物品如实登记制度,并将购销登记资料保存不少于2年。
六、保证在办理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事项备案手续。
本企业保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如违反承诺责任,自愿接受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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