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同一个起点同一个未来
二、主办单位
市教育局、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生志愿者)、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相关单位、社区、企业及中小学校。
三、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暑假夏令营”和开设“暑期第三课堂”,有效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弥补社会教育不足,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中小学生特别是外来员工子女健康成长的环境,帮助中小学生特别是外来员工子女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富有意义的暑期。
四、活动对象
市直和、两区相关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少于50%)
五、活动时间
20--年8月11日至8月30日。
六、活动安排
(一)第二实验小学夏令营
1.组织单位:第二实验小学、市地税局、0596社区。
2.活动地点:第二实验小学。
3.参加人数:100人。
4.活动内容:
(1)开设国学、诵读、硬笔书法、英语、作文、舞蹈(健身操)等课程。
(2)结合学校特色,开展“闽南童玩”游戏活动。
(3)开展“我是小小税官”一日体验活动,邀请税官讲授税法课,并深入办税大厅参观学习办税流程,当一回小税官。
(4)开展“我是小小税官”征文比赛。
(二)学校夏令营
1.组织单位:学校、农场。
2.活动地点:学校、农场。
3.参加人数:100人。
4.活动内容:
(1)科学探秘:引导学生发现生活中有趣的科普现象,制作小发明,模拟小实验,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科学精神。
(2)演讲与写作:通过教案设计,引导学生建立表达的兴趣和自信。
(3)美术与手工:通过色彩、线条、图形、造型、创意等手工制作,激发学生的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形象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
(4)音乐与舞蹈:设计有特点的赏析课,引导学生学习、理解和尊重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音乐与舞蹈文化。
(三)中学分校夏令营
1.组织单位:中学分校、社区、快乐体育俱乐部。
2.活动地点:区社区。
3.参加人数:100人
4.活动内容:
(1)辅导中小学生完成暑期作业。
(2)阅读与赏析。组织名作名篇赏析,激发学生学习阅读兴趣,启发学生智慧,拓宽知识面。
(3)开展课外兴趣培训(合唱、器乐、舞蹈、书法、美术、棋类、羽毛球等)。
(4)带领孩子开展户外写生、清洁家园、爱心奉献等系列主题课外活动,接触大自然,体验生活。
(5)感恩、礼仪、安全等主题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文明有礼的人。
(6)举办“快乐暑期夏令营”成果展示,为参加活动的中小学生和大学生志愿者提供上台展示学习成果的机会。
(四)区“阳光暑期,伴我成长”夏令营
1.组织单位:区教育局、文化馆、少体校,郭坑镇关工委,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
2.活动地点:区文化馆、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郭坑新街、铁路社区居委会。
3.参加人数:350人。
4.活动内容:
(1)舞蹈班。
(2)合唱班。
(3)书法班。
(4)国学班。
(5)女子排球队。
(五)七中夏令营
1.组织单位:区团结社区、七中。
2.活动地点:七中。
3.参加人数:100人。
4.活动内容:
(1)快乐少年小科技活动(物理、生物、地理等学科常识)。
(2)硬笔书法社团。
(3)美术社团活动(以手工制作为主)。
(六)分校夏令营
1.组织单位:区社区、分校。
2.活动地点:分校、生态园。
3.参加人数:205人。
4.活动内容:
(1)开展压电陶瓷应用的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对科技创新的兴趣以及动手能力的提高。
(2)简单军训,学习游泳、高楼逃生和火灾逃生演练、野外生存体验等。
(七)学校夏令营
1.组织单位:集团。
2.活动地点:学校报告厅。
3.参加人数:150人。
4.活动内容:
(1)军事训练: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吃苦耐劳的品质。
(2)传统文化教育:培养学生懂得感恩、学会孝顺、善待他人的道德品质。
(3)励志文化教育:培养学生坚持梦想、永不放弃的坚韧品质。
(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夏令营
1.组织单位:共青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活动地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3.参加人数:150人。
4.活动内容:
(1)航模制作营。
(2)科技制作营。
(3)无线电制作营。
(4)陶艺制作营。
以上各营活动均穿插军训、国学讲座、“跳蚤市场”主题活动、魔术技巧学习等内容。
七、有关要求
1.各组织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活动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2.要把活动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周密、安全的保障措施,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密组织,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活动要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要把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贯穿活动始终,使学生在活动中获得感悟、经受教育、提升素质。
5.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加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青少年学生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成长的良好氛围。
6.要注重总结经验,挖掘先进典型,扩大教育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为活动在全市推广打下基础。
各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于8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德育科,活动总结于9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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