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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国旗下讲话稿

2020-01-01 来源:意榕旅游网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公民》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社会就会安定,经济就会发展。在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正在大力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深入人心。能够在这样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里成长,多么幸福!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记得有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浙江省台州市11名中学生参加同学生日聚会,饮了酒,他们在回家路上碰到本镇居民陈某,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陈某当场被打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参加打架的学生的年龄都在14岁到17岁之间,事发后一两天,他们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全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某报记者与他们交谈时发现:他们打架全凭一时冲动, 根本没有想过后果,而且他们毫无法律意识. 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生活中常常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20xx年7月5日广东省台山市汶村镇17岁男中学生陈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三个同学晚上8时多行驶至村路口路段时,车辆失控翻侧,造成摩托车损坏,四人不同程度地受伤,其中驾驶人陈某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再如20xx年7月25日,一辆装载土石方大货车,行至270省道新会金牛头大桥路段处,在转弯过程中,与相向行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猛烈碰撞,造成摩托车上4名15--18岁的青少年死亡、摩托车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每年发生的这样的事故多的枚不胜举.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而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仍对法律一无所知,当然,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他们不懂法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错,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应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犯法,受到处罚。这些教训是惨痛的,值得我们成长中的青少年深深思考。

  虽然,我们对“遵纪守法”这个词组并不陌生,但是实际上,“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因此在科技和社会如此发达的今天,犯罪率和违规行为的出现也随着股票的上涨而同步上升。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中学生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遵循校纪校规做起,从遵守交通法规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的不良风气做斗争。

  让我们在这一学期里,带着“遵纪守法”,重整行囊,在我们的人生目标中再加上“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公民”,努力学习,努力完善自我。相信在这一学期里,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很大的进步与收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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