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救助工作
1、完成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目前各村进入评议阶段,民政办将审核资料,按程序统计上报。
2、申报大病医疗救助17人,临时救助10人,非重点优抚临时救助6人,基本殡葬服务费8人,高龄津贴23人。
3、进一步加大农村五保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力度,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做好新福利院后续建设工作。
4、完成低保、五保、优抚、高龄等季度报表。
5、结合县民政局“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确定龙凤、凤阳两个村为帮扶村,申报分散五保重度精神病患者1人,分散五保居住危房改建1人,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缺生活用品6人,急难救助对象(庞龙平)1人。民政局入户核实后,将下发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帮扶内容。
二、救灾救济工作
1、年初在民政办公会议上对村级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于灾情上报要求及时、准确,无漏报现象。镇建有救灾救济各类档案资料,村村务公开栏对救灾救济各项款物均已公示。
2、建立花林寺镇20-年灾情损失和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帐,分类实施救助。
3、上报20-年花林寺镇因灾倒房户台账共计18户。
三、双拥优抚工作
完成季度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名册,按季度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社会化发放资金、非重点优抚对象临时救助资金。
四、基层政权建设
继续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分季度制定村务公开考核表,分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15个村的村务公开工作逐一进行考核,并下发考核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五、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
1、申报高楼村幸福院项目建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需求为目标,为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镇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
2、做好阳光超市日常卫生清理工作,建立完善的物资领取机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