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杭州市的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做好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杭州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加强用火、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配电箱盒安装保护装置,不能裸露在外。
三、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在疏散通道上设置障碍。
四、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五、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以上系我单位做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杭州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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