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物资采购,及时发放到户
一是县农粮局负责技术指导服务和物资采购,省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技术服务和技术资料、宣传资料打印等,45万元用于晚稻叶面肥的采购,具体由县农粮局、财政局统一集中采购叶面肥,按今年各乡镇现有晚稻种植面积分发到乡镇到村到户到田。
二是各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在8月30日前发放到种植晚稻农户或专业组织手中。发放物资时,按要求填写好《县晚稻综合施肥促早熟物资发放表》和《县晚稻综合施肥促早熟物资发放到户花名册》,并张榜公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二、强化技术服务,确保丰产效果
一是成立晚稻综合施肥促早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具体负责晚稻综合施肥促早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技术督导等工作。
二是县农粮局各部门负责对乡镇晚稻综合施肥促早熟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督查物资发放情况,指导综合施肥技术,发放技术资料等。
三是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要责任到人到村,负责物资发放到户,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将施肥技术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田。
三、严格考评考核,强化物资监管
一是要加强对晚稻综合施肥物资的监管工作,县、乡农业部门要分工负责,确保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到户,防止滞留、挪用、克扣现象,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二是各级农技人员要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农户适期实施综合施肥作业,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因工作失误,出现重大差错,给农民带来损失的,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半年绩效工资。
三是及时总结。各乡镇要认真总结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在9月20日前上报到县农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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