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所住地:
鉴于,甲方于年月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了解决甲方工伤一次性赔偿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月疗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在本协议第一条第1项确认医疗费金额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按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条款计算赔偿费如下:
A、停工期6个月,
B、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
C、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个月,
D、一次性就业补助金9个月,
共计27个月为基数,上年度社平工资为3783元/月,共计3783*27=102141
元。其它费用计2839元,合计105000元。
3、支付时扣除前期相关借支,金额为:7086元
4、应支付金额为:97914元。(注:实际支付98000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时内,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或者银行汇付方式支付上述款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自愿放弃赔偿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终结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也不在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且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诉讼等权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货款利禄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行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它经济损失。
八、以上条款,甲、乙双方自愿遵守、履行。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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