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会议分别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环保、消防、建筑等方面的情况,对今后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大家狠抓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立足居安思危,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和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围绕重点工作,狠抓关键环节,强化协调配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与上级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安全生产方面,少数企业潜在隐患较多,个别企业仍存在麻痹松懈思想,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进缓慢;环境保护方面,部分企业治污意识淡薄,治污能力建设和投入滞后,全区环境监测能力和执法能力亟待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方面,企业消防投入、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方面,建设工程的体量和复杂程度不断增大,工程安全隐患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开发区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和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确保全区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二、立足事故防范,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要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步伐,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建成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对事故隐患实施动态有效监管,及时进行安全生产预警预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排查,深入整改。排查要认真,要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整治要坚决,凡是能够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措施。成果要巩固,要坚持回头看,夯实整治效果,实现长治久安。安监部门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必要时进行通报。二要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要把专项整治同隐患排查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跟踪督促整改。三要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安全“三同时”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各行业(领域)率先建成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今年年底前,全区规模以上企业要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区管委会将严格按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奖惩办法(试行)》实施奖惩:在20_年9月30日前提出验收申请,并在20_年12月31日前获得上级安监部门验收的企业,区安监局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一级达标企业奖励1.5万元,二级达标企业奖励1万元,三级达标企业奖励5000元;在20_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标准化创建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由安监部门处以1万元的罚款,并一律停产整顿。四要狠抓“打非治违”工作。要把“打非治违”作为日常安全监管的重点,以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为重点,加强联合执法,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立足持续发展,切实加大环境保护的执法监察力度
一要加大项目管理力度。一是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二是开展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三是继续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对已审批的项目,把服务贯穿于项目审批工作中的全过程,帮助企业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督促其落实“三同时”制度;四是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从项目的前期环评到审批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专人负责。二要加大现场监察力度。一是增加检查频次,对污水处理厂和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实行错时执法制,强化突击检查;二是逐步健全监管组织网络,明确区、镇、村(社区)、企业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建立举报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三是多措并举,重点督办。坚持现场检查与在线监控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控“等级预警”,对重复超标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对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三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环保部门要持续跟踪执法,对排查出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理,凡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依法责令停产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凡“三同时”未验收的,符合条件的从快验收,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限期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强化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企业的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正常运行,废水、废气经有效处理后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处置。四要加大环保处罚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实行“十必查”制度。对长期以来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环境热点问题,以及通过环保专项行动、企业环境风险及专项执法检查、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查处的违法企业,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高限处罚,绝不手软。
四、立足夯实基础,确保消防安全长治久安
一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尽快配齐消防器材设施,进一步改善消防装备,确保消防工作万无一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以健全基层火灾防控体系为目标,坚持硬件、软件建设同时抓,着重抓软件,努力把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二要加强火灾预防和隐患整治。进一步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从规划、审批、建设等源头抓起,加大依法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已显现和潜在的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督促整改,必要时提请区管委会挂牌督办,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限令停产整顿。三要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日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掌握基本的防灭火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开展针对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防范火灾的能力。四要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工作,在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训练上时刻做好灭火救援的准备工作,研究辖区火灾发生规律,熟悉辖区单位情况,对辖区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其他容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灭火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努力提高对复杂灾害事故的应变处置能力。
五、立足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整治打非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建筑市场规范管理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统一部署,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督促指导工作。要按照抓实、抓细、抓严的要求,坚持不懈,跟踪治理,确保工作抓出成效。二是开展隐患整治。集中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施工现场要排查到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和作业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排查率要达到100%。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与现场防护情况,特别是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野蛮施工。结合季节特点,同时抓好夏季和汛期的隐患排查。三是深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和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台帐登记、使用,将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强化统筹推进,务求落到实处。大力推进省市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切实提高各方参建主体创建文明工地的积极性。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无施工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特种作业人员证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以及转包工程、挂靠施工、非法分包行为。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屡次发现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按照相关处罚规定的上限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制企业招投标和资质晋升。
六、立足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安全、环保、消防、建设工作的各自要求,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1、强化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关键环节深入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建立健全通报和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要严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任、进度缓慢、影响全区整体工作进度的单位及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加强部门配合。乡镇、街道、各园区、各部门要树立全区一盘棋的理念,努力做到思想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安监、环保、消防、建设部门应肩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积极主动与园区、其他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既要曝光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更要大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引导广大群众真正成为安全、环保、消防、建设工作的参与者、受益者、监督者和支持者。
3、创新工作机制。针对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创新机制、革新方法,力争取得更大成效。安监部门要围绕安全知识普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积极探索安全管理的新方法,努力打造平安开发区;环保部门要围绕深化环保理念、增添环保举措等方面,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消防部门要从增强人民群众消防知识、强化消防基础建设和应急水平等方面,探索消防工作新模式;建设部门要围绕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
4、实行有奖举报。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_?63号)文件要求,区安委会对举报我区安全隐患和事故的行为进行奖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200元;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奖励500元。
同志们,安全、环保、消防、建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全区大局稳定,我们一定要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深入抓好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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