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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方案

2023-03-03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培训目的

  根据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和省市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的通知》(人社厅[20xx]36号)和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职业道德与政务礼仪培训的通知》的要求,使公务员深刻理解和把握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知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提高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和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我中心将从20xx年起,用2年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与考核工作。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我市55周岁以下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xx年6月起相应集中培训。

  四、培训形式和考试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为解决工学矛盾,在培训实施过程中,采取集中调训和送教上门的方式,时间安排上,可以根据单位的需求灵活掌握。市人事局将组织统一闭卷考试。

  五、培训内容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内容:应急管理法制法规体系建设及管理运行机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处理及案例分析。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应对突发事件读本》。

  六、培训师资

  在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省委党校等院校中聘请相关老师担任教学工作,每门课程配备3—5名左右的老师。

  七、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时间四天,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

  八、组织管理

  1.市人事局负责全市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考试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单位公务员的培训、考试、验证工作。

  2.参训人员考试合格后,将培训考试情况登记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公务员调动、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对未按要求完成培训的单位,其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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