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周
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地点应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选取最符合而且最合理的投标文件推荐给招标人。中标: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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