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校的信息化设备不受任何损失,确保全体教师安全有效地使用信息化设备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特制定本责任书。
1.学校配备的信息化设备(包括微机、多媒体等)使用者即为管理人,领用前必须签订《学校信息化设备管理使用责任书》,随即承担相应责任。
2.管理人必须爱护学校的信息化设备,严格按正常程序进行操作,一律不得随意拆卸。
3.设备若出现故障,管理人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修,由信息中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修,有损坏现象的,依据《信息化设备损坏赔偿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4.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信息化设备的存放地点,更不得挪作他用。
5.严禁任何人利用学校的信息化设备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禁止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软件。
6.对故意破坏计算机系统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7. 该《责任书》每年签订一次,一般安排在秋季开学后一周内进行,有效期一年。期间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中途更换管理人的,必须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8.设备参数明细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编号 数量 备注
该责任书一式三份:分别由管理人、学校信息中心和校产办保存。
学校(章): 校长签名: 管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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