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从一开始,我就融入了他们的工作,我所力所能及的事情都会交于我去做。所以说,这两个月我是充实的。我所做的事情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每天必做事情。虽然这只是一些简单琐碎的事情,但确让我认识了二庭所有的法官以及部分其他部门的人,并且也有一定的收获哦!每天早上开始上班后,我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他们出去执行之前把当天的案件分发给各个法官签收;然后将其他有关材料一并分发给各个法官。之前有说过,二庭的法官出去执行比较多,所以这两件事情必须赶在他们出去之前搞定。然后将需要领导审批的案件整理,按各领导所管辖的范围拿交各个领导审批,并将已审批完毕的案件还给各承办法官。然后将各承办法官交回的需要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的案件资料整理,并复印相关资料。每天下午四点左右,将各个法官需要邮寄的信件整理好,交由审管办一并邮寄。
二、结案以及录入案件信息。案件的完成要经过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每个案件都是法官的一个孩子,执行的过程则是法官的一项艺术。结案是法官执行案件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相对重要的。结案就是把法官已经实际执行完毕的案件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报结。把各个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录入电脑,有延期等情况输入原因,然后输入结案信息就完成。看似按部就班的事情,其实不然,这是相当麻烦的。首先它的数量巨大,我曾经经历过差不多一个星期就是不停的结案,录入案件信息,做的人头昏脑胀。若录入的当事人都是自然人而且在判决书中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又是齐备的,输入就相对简单明了,但经常是并非天遂人愿,我所需要的案件信息零散的存在所有的案件材料中,需要我拿出所有材料细细翻查才能找到,更有甚者事我翻遍所有的材料最终无果,而不得不把案号和所缺失信息记录下来,以便综合办查询。这项工作考验的是耐心与毅力,每个人都可以做,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完美的完成它。在这个过程中,同时考察我们的语文基础知识是否扎实,很多次,我做在电脑前发愁,这次字该怎么读,或者,或者询问他人。我终于发现,中国的文字真是博大精深啊,字典是多么的实用。
三、旁听。本来执行局的工作是不会接触到开庭审理的,但对于我们来说,庭审是实习的一大重点,所以在我们闲下来的时候,就会去旁听,不是说要学到多少知识,只为熟悉开庭审理的流程,体会真正庭审。只要不是涉及到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之类的案件我们都可以去旁听的。民事案件不提前看卷宗,要想把事实分清楚是相当困难的,而且在庭审中认定事实也是相当困难的,我经常觉得双方当事人说的都挺有理,而且法官也基本上不当庭宣布某些事实和判决,因为民事案件确实比较复杂的,必须在庭后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分析才能确实认定清楚。听刑事审判还是相对轻松的,事实经过公安局和检察院已经相当清楚了,并且到那个时候,被告也已经很驯服了,基本上是问什么答什么,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审判的顺序基本上就是:一核对当事人身份及到庭情况,二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三书记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准备工作情况及听证当事人到庭情况,四听证原因召开、程序等事项,五告知听证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六宣布听证人员名单,七开始审理,八审理完毕、当事人确认。
四、学习法律文书。虽然我没有机会直接写法律文书,但是接触法律文书的机会还是挺多的,所以要想学习司法文书的写作只能靠我自己了。法院办公室的电脑里存了大量的文书范本,像受理通知书、执行审批表、送达回证、协助执行通知书、中止裁定书等等。开始的时候我只是自己在电脑里搜索文书样本查看,后来就有法官建议我没事的时候可以看看卷宗里面的文书。因为经常要送案件,所以手边也是经常有卷宗。我开始翻阅卷宗里面的判决书、裁定书之类的,经常在里面发现问题而向法官请教。虽然看了很多,但还是有些遗憾,未能亲自书写文书。
五、其他。除了这些经常要做的事情,还有一些琐碎的工作需要处理,虽然小,但很多还是蛮值得一做的。在法官无暇顾及这些的时候,通知当事人或者律师到法院领取材料或者上交材料并签单,这时候我是以一个法院工作者的身份独立来接触当事人或者律师。送材料到各个部门。偶尔会和法官一起到乡镇银行扣划、冻结被执行人的帐户,顺便熟悉中山的环境,也只有这种我才有可能出去。整理记录法官的支付单及缴款单之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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