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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意向书

2021-09-25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招商意向书:

  一、 招商场地及期限

  1. 甲方同意提供____X店铺 方米,在此区域内 乙方经营的商品必须保证商场的完整性。

  品牌名称:

  备注:

  2. 招商意向书期限为壹年,自二零壹 年 月日至二零壹 年 月

  日止。

  二、 招商条件

  1. 乙方使用甲方场地,相关设施,只能经营在甲方允许范围内的产品,在双方约定当口按营业额的15%提点,还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

  2. 公共水、电、天然气费全体商户各自在每月日按表交给甲方(水: 元/吨、电: 元/度、煤气:元/立方),公共用餐区清洁费、收银员工资及公共区的空调灯电费全部由甲方负责。

  三、结算方式

  1. 本店一切采取刷卡消费,甲方设立专门的充值区域

  2.所有营业收入必须由甲方统一收取,每月的销售起止日为当月1日至31日,每月15日至30(大月31日)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甲方于对账日1以后向乙方付款。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日期顺延。3. 乙方销售时刷卡收费,甲方负责监督不得收取现金。

  四、应交费用

  意向书到期或撤摊1个月后,乙方无违规违约情形,甲方即向乙方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记息。在意向书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终止意向书,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营业额管理

  1. 乙方使用甲方设定的收银机,并且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每日的营业收入由甲方统一收取。

  2. 乙方不得有私收现金等绕过收费卡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存在,经甲方查明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

  六、营业区的管理

  1. 乙方必须在签约的营业区按甲方的指定日开始营业,若甲方确认乙

  方不能如期开业时,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 甲方规定统一营业时间,未经甲方许可,禁止乙方在规定营业时间

  内停业、中途撤摊,停业超过半天,中途撤摊半天以上的本意向书自行终止,或者在甲方规定营业时间外营业,如发现有此情况,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3.由于乙方人员(含来访者和承包人)违反管理规则或过失造成甲方可指定营业区物件损坏时,乙方必须与甲方迅速取得联系并负责承担因修理而发生的费用。

  4. 乙方员工在营业时间内,违反了甲方现场暂行管理条例的罚款金,甲方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七、转让场地及变更经营项目

  1.意向书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区位,乙方如需变更意向书约定的经营项目,必须以书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书面认可,方可变更经营。一经查出私自转让无效,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意向书。

  2. 意向书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需解除意向书,甲方与乙方未取得一致意见时,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八、费用的分担

  1. 国家职能部门对乙方进行抽检等正常费用由乙方负担。

  2. 甲方有偿提供的统一销售单据、报表、具体价格根据当期印刷成本决定。

  3. 甲方提供统一的工作服等着装,统一的碗筷,乙方须从甲方认购。

  4. 其他收费如有责任不明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促销费用的承担

  1.甲方将不定期举办各种促销活动,如抽奖、赠券、表演、赠品等,乙方必须全力协作,并分担因此而开销的经费。每年重要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司庆”、或由甲方举行的重大营销活动乙方必须参与,并承担相应的营销费用。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经营的商品和经营行为必须有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乙方对所销售商品实行质量“三包”,如有质量问题,应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维修、更换或退货,并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惯例做出处理。如因乙方触犯法律法规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制度在意向书下方),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积极参与甲方的各项活动,文明经营。

  3.乙方在营业时间内如有商品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下班前,乙方将自己店内卫生打扫干净,由于乙方自身错误导致损失的,乙方一人承担。

  十一、管理制度

  1. 摊位人员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管理。

  2. 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3. 营业员一律着装整齐,穿好工作服,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不予进入店内进行经营活动,工作服遗失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及时申请补发。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 经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开门营业和停止营业。每天05:00前到店准备,未到一次扣20元,以考勤机为准。

  5. 所有摊位不允许停止营业,不准休息。停业一天罚款500元。

  6. 开业前30分钟,商户必须有人员到场,将铺位内主或付光源打开、铺位清洁好,作好营业(客人迎接)准备。

  7. 营业过程中,商户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服务准则和产品质量标准,做到对待客人热情周到、满意服务,提升甲方和商铺形象。

  8. 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准污辱、谩骂、殴打、刁难顾客。违者罚款50-100元。

  9. 摊位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违者公司对不合格进行暂存、销毁,并处罚5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押金不退。

  10.商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

  11.摊位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以防排水管道堵塞,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50元。

  12.经营范围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没收其用品,并收取违约金10-200元,情节严重者摊位收回。

  13. 任何摊位不得收现金。发现一次一天营业额全部没收。

  14. 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意向书。

  15. 摊位人员时刻注意安全,出现安全问题,摊位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16. 摊位不得转让,如有退出,提前一个月申请,否则押金不退。

  十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意向书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工作及经营秩序,不定期的组织宣传、策划等活动。

  2. 意向书期间甲方有义务处理自己责任之内的事情。

  十三、意向书期满

  1. 乙方希望续签本意向书时,必须在本意向书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意向书。

  2.意向书期满前一个月,乙方未提出意向书续签申请,或者根据规定双方就续签未达成协议时,期满后意向书自行终止。意向书终止后甲方不负责补偿乙方任何装修及其它任何费用,乙方于意向书到期之日无条件地撤摊。

  十四、意向书的终止

  意向书终止后,加盟关系自行结束,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同时按约定结清双方的往来账务。

  十五、本意向书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意向书有效期自二零壹 年 月 日起至二零壹 年月 日止。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法人代表: 加盟商:

  法人委托人:

  公章: 私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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