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十大产业基地和中心城区六大产业发展,结合工商部门职能,积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助推行动,积极为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创业服务,提升创业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把“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助推工作作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实现宜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战略任务来抓。坚持以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坚持放开、放活、放手的方针,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及时跟踪政府招商引资和重大产业项目方向动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做好相关工作,实现重大产业项目与工业化、城市化互动,为宜春经济增长和创业富民做出贡献。
二、助推工作服务重点措施
(1)积极与政府商务局、发改委、开发区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了解招商引资情况,提前介入,做好工商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2)对签约落户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审批中的法律法规咨询、协调联系、材料审核等事宜,积极协助投资者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 3)对有特殊要求的重大项目,只要主要材料符合要求的,可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允许先行颁发执照,再行补充其他资料。
(4)对登记时有特殊需求的重大产业项目,实行“5+2”工作日制度,不论节假日均可通过“创业服务热线”实行预约登记服务。
(5)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允许企业在名称中直接使用“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对外进出口”等行业用语。对政府重点招商项目,允许企业使用不含“字号”的企业名称。支持具有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由当地登记机关受理后报省工商局核准。知名企业以控股形式来宜投资的,允许新办企业名称前冠以控股企业行政区划和字号。
(6)积极支持企业组建集团,只要核心企业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有3家子公司,母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3000 万元,要求办理集团登记的,即可及时提供上门服务。
(7)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以不受限制。
(8)按照《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企业以股权出资,再行设立配套企业,及时提供帮助,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9)允许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公司股东及拟转股方只要同意,均可将享有的公司债权转作股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
(10)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免费为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为企业贷款融资拓宽渠道。
三、工作要求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切实改变观念,要充分认识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十大产业基地和中心城区六大产业发展是宜春当前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新举措,是我市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支撑和新的增长点,要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新服务,提高效能。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最高、最优、最简、最方便的原则,加强管理创新,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快捷服务、贴心服务,进一步完善“5+2”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效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途径切实做好政策的宣传,使得我们的服务举措被领导和社会各界所知,真正促进宜春六大产业为龙头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宜春创建宜居城市做贡献。
各地要认真总结 “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助推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并在10月5日前将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局企业注册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