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_________号的 _______ 旅社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 承包方式、时间和范围
本次承包为经营权承包,承包时间为三年,从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承包范围为旅社旅社房间______ 间及床铺、电视等相关设备,具体已移交清单为准。
三、 承包金及给付方式
双方约定承包金为每年 ________万元,分年支付,每年在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前付清下一年的承包金。
四、 甲方义务
1、 在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负责处理好以前的各种债务和税费事宜。
2、 乙方经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事件等较大事件,甲方应尽最大努力给予帮助,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乙方的义务
1、 按约定及时付清承包金。
2、 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税费,水电费,收视费等以及所产生的任何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3、 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六、 其他约定
1、 乙方接手经营后,不得转包,如确有原因需要转包时,必须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包。
2、 乙方不得在旅社内组织、放任违法违规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保护好甲方交付使用的房间,如有明显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关损失。
七、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如有反悔不同意承包或要求抬高承包金的行为,则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承包金,并按合同总承包金的20%给付违约金。
2、如乙方反悔不接受承包、或者在承包过程中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等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支付承包金不予退还,旅社有甲方继续经营。
3、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给付承包金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同总承包金的20%给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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