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伤赔偿协议书
甲方(劳务接受方):
身份证号:
乙方(劳务提供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长期向在甲方提供 劳务, 年 月 日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自身过错受伤,经医院诊断伤情为: 。现甲乙双方就乙方在提供劳务过错中受害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时止,因乙方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已由甲方全部实际结清(乙方伤情可能产生的后续医疗费见第 二条约定);
二、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本次受伤可能享有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后续医疗费等全部费用),除本条约定款项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
三、因乙方自身存在过错,前述第二条确定的金额与款项名目,系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过错确定的结果,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后续治疗等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甲乙双方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时止,因乙方提供劳务所应享有的劳务费等所有费用,已经全部结清,已由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时止,甲乙双方间提供劳务关系即行终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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