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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训练工作总结

2021-10-21 来源:意榕旅游网

  20xx年即将过去,在这一年中,新市区女子消防大队兢兢业业,认认真真,以“巾帼不让须眉”的韧劲,经受住了种种风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秩序,圆满完成了“天山春雷”、“天山一号”、“天山霹雳”、“天山利剑”、消防建筑设施“三化”达标验收等各项工作任务。以坚强无畏的勇士精神,在“7.5”面对生死考验的关头,圆满完成了新市区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在持续战备的5月至10月,新市区消防大队坚守于消防保卫工作的一线,下面,我就大队的基本工作汇报如下:

  一、辖区火灾形势

  20xx年1月1日至今,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71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590268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下降了20.73%,亡人数上升了50%,伤人数下降了8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31.34% 。

  二、创建平安城区、当好政府参谋,努力开创我区消防工作新局面

  今年以来,我大队连续开展了“天山春雷”、“天山一号”、“天山霹雳”、“天山利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多种形式消防宣传等工作、建筑消防设施标识、标准、规范化。截至目前,共审核工程120个,验收工程102个,办理开业前安全检查46个,排查单位412家(其中公众聚集场所275家次(排查率95%)、高层建筑191家次(排查率80%)、地下27家次(排查率80%),其他117家)发现隐患788条,整改隐患640条,整改率81%,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63份,《复查意见书》122份,确定重大火灾隐患6家,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6份,发现重大火灾隐患50处,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一家,立案调查74起,处罚违法单位42家,个人57人,行政处罚缴纳罚款89.18万元,责令“三停”29家,因伪造《见证取样报告》依法拘留1人。开展标识化工作140家;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7期,其中A类培训班2期,培训人数370人,D类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82人,C类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329人,共781人。88家社会单位购买火灾责任公共险,保险金额达到28.6929元。立案调查火灾18起,拘留违法嫌疑人5人,缴纳罚款5.556万元。

  三、依靠政府、加强监管,努力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新格局。

  为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我们在向区委、区政府积极汇报工作,大力争取政府领导理解、重视和支持消防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委会、综合治理、平安区区县创建等工作范畴,统一部署、同步实施。我大队积极与政府各部门联系,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确保了联合执法机制的有效实施。今年以来,新市区政府多次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带领公安、消防、安监、文化、工商、街道等部门联合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整改火灾隐患。采取强制措施,联合安监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存在隐患的喜洋洋亲子园、新市区西艺精工厂、彩钢夹心板厂三家场所进行了查封;联合新市区行政执法局联手对地处西环北路1028号的新疆建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建材仓储交易市场的随意搭建、占用防火间距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7248平方米;苏宁电器、红桥购物广场在前期因未办理消防审核手续擅自投入使用被处罚,但检查中发现该场所仍在营业,经明确指出仍屡教不改,经大队集体商议后,当即作出停止营业的处理决定,并将其配电设施查封,同时利用媒体现场曝光;乌鲁木齐方信源商贸有限公司竹器市场,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我大队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限期内改正,由于市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目前该竹器市场已搬迁。通过使用强制措施,从根本上发现并整治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净化了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四、多措并举、严格执法,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纵深开展。

  今年以来,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做法大力整治火灾隐患:

  一是深入推进“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我们在向区委、区政府和公安分局领导专题汇报部局“2.13”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提请区政府印发了《新市区“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组织各职能部门、重点单位、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召开动员大会,定位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管部门的具体分工,与公共娱乐场所责任人签订《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承诺书》等方式,全面部署整治工作。我们围绕建立联合执法、协调管理、运转高效的工作目标,认真开展“一明确、二落实、三到位”。“一明确”即:以区政府文件形式明确工商、行政执法、安监、教育、卫生、贸发等行业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监管职责,明确部门依法前置和开展联合执法的工作任务;“二落实”即:落实联合执法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联合执法例会制度;“三到位”即:公安消防部门告知到位,安全监督督办到位,联合执法行动到位。整治期间,我区共开展联合执法9次,对6家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并抄送文化部门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或抄送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6份。

  二是全面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我们充分发动消防协勤员、街道等力量,组织召开了辖区95家高层建筑单位的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动员大会,全面加强了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我们通过采取联合检查、错时检查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公众聚集、高层、地下建筑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的每处建筑场所都如实记录检查人员姓名、时间、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检查全面细致、程序合法到位、责任明确到人。

  三是认真做好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我们通过召开动员会、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全面发动单位对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检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全面消防检测,并积极鼓励单位委托专业消防公司进行维保,确保固定设施完整、有效、好用。使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检测质量和维护管理水平得到较大程度提高。

  四是认真排查确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截至目前,大队在检查中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确立了新疆五一商场世纪金马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兴铁责任有限公司豪威大厦、乌鲁木齐兴铁责任有限公司劝业场等6家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其中提请新市区人民政府对乌鲁木齐鸿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进行政府挂牌,督促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该单位成为乌鲁木齐首个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同时,辖区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也全部签订了整改承诺书,目前重大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已全力展开,并且已有两家重大隐患单位整改完毕。

  五是强力开展“天山利剑”行动整治火灾隐患。自5月1日新修订的《消防法》实施以来,为更好的宣传贯彻落实《消防法》,体现新法整治力度,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我大队根据支队要求开展了“天山利剑”行动,目前已查封6家违法单位,营造了严法之下必除隐患的强力态势。大队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结合现在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全面消除辖区单位长期存在的火灾隐患。

  六是认真细致开展火灾调查工作。火灾调查人员努力将掌握的学科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对火灾现场进行的细致、全面的勘查,对遗留的痕迹物证进行的充分比对,对现场燃烧痕迹进行的详细拍照,对周围的相关人员进行的严密排查,为科学、准确的鉴定火灾原因,至今,我大队调查了火灾事故,虽然大部分为财产损失较小的案件,但立案调查的18宗火灾案卷中,没有一起原因判断失误的火灾,也没有造成群众上访案件。

  五、零距离服务,指导单位圆满完成“建筑消防设施标识、标准、规范化”建设任务。

  为规范和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使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标准化、标识化和规范化,有效提高单位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新市区消防大队积极推进辖区内“建筑消防设施标识、标准、规范化工作”(以下简称“三化”),及时提请新市区人民政府重视,成立了由区委书记菅锋为组长,副区长廖伟健、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曹岩仑为副组长的“三化”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新市区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同时,摸底排查确定70家有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作为第一批“三化”达标单位,大队内部将新市区分为6个片区,成立执法服务队,深入重点单位,每日到单位督促蹲点,加班加点,零距离服务帮助指导各单位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实现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的“六化”要求。同时消防大队要求单位硬软件双管齐下,制定并规范了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作增设了识别类、警示类、提示类消防标识,将“三化”工作落实情况制作成档案,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新市区消防大队在三化工作中突出亮点,实现双赢,对全体“三化”单位值班人员要求统一服装、规范管理。通过着制式消防控制室操作员服装,规范值班人员岗位责任,杜绝无证上岗、擅自换岗、无故脱岗。此外,大队还组织辖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仪表仪容、讲解等方面进行了培训,使社会单位消防值班人员素质得到很大的提高。在今年10月的“三化”验收工作中,新市区共有参验单位70家,总分6124分,平均分94.21分。达标率100%,其中优秀67家,优秀率95.7%,以优异的成绩位居乌鲁木齐市各区县“三化”达标评比榜首,,圆满完成了“三化”达标任务,确保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得到彻底的保障。

  六、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消防工作,宣传先行。大队始终将宣传工作贯穿于监督检查中,采取多种形式,从不同局面、不同角度、不同阶层来开展。

  一是积极提请政府将《消防法》颁布纳入普法教育内容并有效实施。

  二是通过印发宣传单、“三提示”警示卡等加强宣传效果。

  三是结合“3.30”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强化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四是通过“11.9”消防宣传活动,在大街小巷、机关学校、工厂企业、社区家庭、农村、公交汽车、飞机场、火车站开展“五进”消防宣传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提请政府同意对区委、政府等五套班子领导和各职能部门300余名领导进行《消防法》培训;向各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发放消防宣传单1万余份,在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场所印制张贴“温馨提示”警示牌5000份;联合区青少年消防普法站在28个中小学校分别成立了消防普法站并开展了消防法宣传活动。利用综合楼内楼宇电视系统建立消防宣传阵地46处,利用首府3000辆出租车LED显示屏设立了流动宣传栏,在新疆电视台、新疆法制报等媒体中利用多种形式对我区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大力宣传,组建100名消防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学校、单位、农村发放消防知识传单、演出消防文艺节目、普及消防知识。在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期间,消防大队组织了为期一周的“119”消防宣传活动,期间由自制的6辆消防宣传彩车,在新市区大街小巷进行了不间断的巡回游行,通过消防有奖知识问答向社会群众赠送家用灭火器70余具。同时在区政府专款划拨的资助下,为全区84个社区配备了336具灭火器,全面推进了社区消防工作。

  七、突破传统,克服困难,创建全国首支女子消防大队。

  今年的5月13日,新市区消防大队积极响应全市“争优创先”的号召,成立了全国首支女子公安消防大队,整支队伍全部为女性,平均年龄29岁,这支部队在工作实践中敢于挑战自我,勇于突破传统观念,锐意进取、敢于创新,时刻保持巾帼不让须眉的工作斗志,在实践中丰富阅历,在工作中增长才干,在生活中充实自我,以出色的工作、优秀的业绩展现新时代女性的英姿和风采。以新《消防法》宣贯活动、“三化”建设行动为契机,以女子消防大队正式组建为新起点,坚持群众路线,紧紧依靠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从细节抓起,坚持“多一个微笑”、“少一些烦躁”、“加一点理解”、“减一份怨气”的服务宗旨,强化女子大队的优势,开创社会化消防工作新局面。大队采取七项措施落实“阳光执法”。

  一是提高办事效率。大队严格控制行政许可项目超时限审批或私自审批、执法程序中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不立案、火灾原因和责任认定敷衍了事等程序性“顽症”,减少执法的随意性,最大限度的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做到不让来办事的跑空趟;

  二是推行警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大队将消防监督执法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咨询方式、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并制作了办理行政许可等各类业务的样卷供单位效仿、参考,即方便了来办事的群众,又接受了群众监督;

  三是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大队注重改进执法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坚持以方便人民群众作为管理与服务的目标,主动上门服务,缩短办事时限,实现“一次性告知”、 “零距离服务”、“零等待流转”等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并通过发放“消防服务指南”、“警民联系卡”等手册,使办事单位和群众的疑难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四是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利,提高群众满意度。大队专门设立群众和单位满意评比栏,通过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对大队监督人员的投票,每月评出“满意之星”,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影响警民关系的个人,给予严肃批评;

  五是扎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大队组织干部战士积极投身到社会救助、便民服务、扶贫帮困、捐资助学、创优争先等实践中,进一步密切警地警民关系。我大队管辖的消防六中队自年初以来,细心照顾新疆五建家属院72岁的孤寡老人,并长期资助两名贫困大学生上学,切实践行了警民双拥共建活动,树立了消防部队良好形象。

  六是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按照“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要求,大队积极回应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组织大队全体官兵深入实际,实实在在为单位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今年的重大火灾隐患确立和整改的过程中,大队监督人员认真排查重大火灾隐患、每星期召开整改隐患会议听取整改进度和意见、耐心与施工、监理单位研讨整改进度、仔细分析重大火灾隐患的成因,切切实实为隐患单位保质保量整改火灾隐患出谋划策,真正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

  七是大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八、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全面做好全区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工作。在前期的“三化”验收工作中,我区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更是为今后的工作开了个好头,在今后的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我们将逐步推进全区建筑消防设施的专项检查工作,在此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隐患排查,隐患的整改,督促社会单位下大力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净化辖区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社会公共消防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

  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宜居社区”、“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及综合治理考评中,使社区在消防管理、消防组织、设施装备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实现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保障”。

  (三)拓展消防宣传阵地

  全力做好消防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多角度、多侧面的开展各项消防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扩展宣传阵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发动和教育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治理工作,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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