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工作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总则。
2.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重视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条件的改善,将安全生产及所需经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计划。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主持会议,研究和决策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负责人及时落实。经常督促检查并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
5.批准发布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做好贯彻实施工作。重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6.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按规定配备必须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7.经常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年带队或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发现重大隐患,及时研究和决策整改措施。
8.担任安委会主任职务,并认真履行职责,每季至少主持或委托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
9.每月或两月至少主持或委托副职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形成纪要:对各生产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并有决议、有检查、有落实。
10.企业发生一次重伤3人(含3人,下同)或死亡2人以上、多人中毒或其它单位或场所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指挥抢救,妥善处理善后,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同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
11.按规定及时、准确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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