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郑栋
乙方:郑权
丙方:郑新
兄弟三人均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
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父亲、母亲,以及村两委、妹妹郑翠芝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赡养义务。
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 房产分割:原有宅基地一处,建房五间。 兄弟
三人各一间,另外两间归父母所有,用于父母的养老。
二、 甲丙哥两个各出资1500元给乙方,乙方出去盖
房。
三、 原来哥三个的三间房归甲丙所有。
四、 父母所有的的两间房百年后由父母支配。
五、 父母的赡养协议:
1、口粮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2、父母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兄弟3人共
同承担(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拥有的部分钱物之后不够
部分),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兄弟3人轮流照
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
方自理。
六 、本协议共2页一式四份,父和母、甲、乙、丙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兄弟双方对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兄弟三人协商解决。
立协议人:
父 亲:郑桂荣 母 亲:蔡桂芬 大儿子:郑栋
二儿子: 郑权
三儿子:郑新
见证人: 女 儿:郑翠芝
见证人: 西丁村村委会: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