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所有幸成为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与贵公司精诚合作。为了便于双方有效沟通和交流,增进合作,现将20xx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报告。同时为了20xx年合作的顺利开展,在此也将在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发现的一些问题及建议、要求向贵公司一并做出说明。
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情况
1、20xx年3月7日
宋总与张律师、律师助理小郭前往贵公司,商谈法律顾问合作事宜,并商谈贵公司与四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2、20xx年3月12日下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陪同宋总、师总与四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朝斌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计算机学院三楼会议室洽谈该公司违约,贵公司要求退还15万的相关事宜。因双方意见不一致,协商无果。
3、20xx年3月13日下午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应邀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本案案情,宋总与张律师、朱律师充分交流、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4、20xx年3月14日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研究、探讨具体案情后,张律师提出本案代理方略,交代具体办案细节应当注意的问题。
5、20xx年3月19日上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到X公司与宋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调取X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立案材料。
6、20xx年3月20日
朱律师去工商局查询四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用于立案。
7、20xx年3月21日
审查修改《融资服务合同》。
8、20xx年3月27日
审查、修改《债权融资服务合同》。
9、20xx年3月28日下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去X公司送案件代理费用发票,交换起诉书意见,沟通起诉书内容,并盖章。然后到高新区法院立案,高新法院以合同字迹模糊,疑似有所修改,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因贵公司当时无法提供原件,立案没有成功。
10、20xx年3月30日
朱律师再次去高新区法院立案,法院开会,不接受立案。
11、20xx年3月31日
朱律师第三次去高新区法院立案,法院只收了材料,没有立案,告知耐心等通知。
12、20xx年4月6日下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去高新法院催促立案事宜,法院以四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高新区,实际工作地址在武侯区,应去武侯区法院立案,强行退回相关立案材料,立案又没有成功。
13、20xx年4月9日
朱律师去武侯区法院立案,被告知只能在高新区法院立案;朱律师去高新区法院再次提交立案材料,并强烈要求应该由高新区法院受理,否则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后法院接收了材料,要求等候立案审查。
14、20xx年4月16日
律师助理郭开友给高新区法院打电话了解立案情况,法院同意立案。
15、20xx年4月18日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郭开友去高新区法院领取X公司诉四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一案传票,书记员告知公司转账15天才能到账,7天内到不了帐就
按自动撤诉处理,要求交纳现金。后,小郭拿现金代贵公司缴费。
16、20xx年4月19日
律师助理郭开友把立案费发票送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案件立案进展情况。
17、20xx年4月23日
朱律师到高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与承办法官初步沟通案情。
18、5月2日上午
张律师、郭开友梳理、整理该案证据材料、制作证据目录、再次研究代理方略并发送贵公司,便于准备证据原件。
19、5月3日上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联系贵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证据原件准备情况。
20、5月10日
朱律师去高新区法院领取四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的传票,协商开庭时间。
21、5月11日
张律师、郭开友研究四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状,认为对方反诉理由牵强、证据不足,确定应对方案,律师助理郭开友再次与贵公司核对原诉需提交的证据原件情况。
22、5月14日上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到贵公司确认已准备好的证据原件、送达四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状、传票、案件受理通知书等复印件,向宋总汇报案件的有关情况。
23、5月15日
联系贵公司,将与四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案件的代理方略整理,并提交贵公司。希望就有关问题向王总当面沟通,但王总不在,无法确定时间,后王总表示反诉的律师代理费按照3000元计算,待结案后支付。
24、5月24日
将与四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本诉、反诉案件的代理工作情况向贵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并前往贵公司当面汇报。
25、6、7、8、9月
基本上每月上门服务一次,无其他重要法律顾问服务。
26、10月30日
集中上门服务,审查、修改《技术服务合同》、《产品购销合同》、《弱电工程安装施工协议书》、《成都广场政府大楼部分安防系统供货及安装合同》、其他相关合同。
27、20xx年11月6日
审查修改《监控系统采购、安装协议书》。
28、20xx年11月13日
审查修改《预付款加油协议书》及其相关文件。
29、20xx年1月30日
对《二手车买卖合同》审查修改,提出存在的风险,并发挥贵公司。
二、关于法律顾问工作的总结
虽然,我所与贵公司合作时间不长,仅仅一年时间,但是在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中,我们感觉到贵公司部分员工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有待提升,法律基本常识有待培训。
我们感觉贵公司在合同的审查、管理方面比较混乱,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可行的规范的审查管理制度。
其表现在各部门的协议、合同没有统归合同主管部门统一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修改,而是各自为政,自行其事。导致公司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等没有统一登记、备案,一盘散沙。这有待予以规范,制定相关制度,建立专门机构,设置专门人员管理。
二是,合同的审查、修改应统一由专门机构、人员与公司法律顾问联系,报送审查修改,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三是,合同风险防范制度欠缺,为企业埋下了重大隐患。
同时,公司需要建立法律事务呈报处理制度,以实现法务处理的优质高效。 全年我们上门服务近10次,审查、修改合同20份左右,代理诉讼一件。
三、20xx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计划
1、收集、整理、修改、完善公司各种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需要举办相关专题培训。
综上,本律师认为贵公司给了本所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机会,双方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应当相互珍惜。为了更好的为公司的依法经营提供切实可行的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增进双方的相互了解,掌握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内容及进程,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误解,本所顾问律师会不定期向贵公司提交类似的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供贵公司决策层参考及采纳。 以上工作总结报告,请贵公司予以审议,以便我们改进和完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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