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动全民创业,努力营造公开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我们在坚决落实省、市工商局公开承诺的基础上,作出如下承诺:
一、对县委县政府重大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的企业,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做到注册登记事前介入,指定专人全程跟踪咨询服务;指导企业用商标权、股权、企业动产等办理融资。
二、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品牌经营意识和品牌经营水平,加强行政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和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
三、在县局工商信息网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程序,为服务对象提供浏览、查询、办理等一站式网上便民服务。全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实行8小时工作时间内人工接诉、节假日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在全县范围内建立12315联络站,大力开展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努力实现消费维权全覆盖。
四、对各类资料齐全的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做到即时登记,按有关规定受理;对已受理的投诉,做到依法依规,及时下达调解协议书。凡涉及食品、农资等重大申诉举报,均设为紧急状态,做到城区半小时,农村两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
五、严格按程序和时限要求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及时提供优质、高效、快捷、便利的企业注册登记服务。在注册登记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清”:即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登记“一次清”。
六、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和进城农民工、随军家属、刑释解教人员申请个体经营的,开辟“绿色通道”,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费用。
七、对企业逾期年检,但能够在法定期限之后的1个月内及时补办年检手续的,免予行政处罚;对出资期限届满的公司,先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方可进行查处。
八、认真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加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日常监管,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及时办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举报案件,规范重点行业、重点商品企业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和消费侵权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以保障百姓食品安全为目标,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严管重罚,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加强日常食品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督促经营者建立自律体系,依法实行食品流通许可,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认真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十、切实履行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职能,在全县范围扎实开展“红盾护农”、打击传销、保护知识产权、整治虚假广告、治理商业贿赂、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对无照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农资行为,先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方可进行查处。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本单位发生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不廉洁行为,严肃处理,严格问责,对较严重的违纪案件的举报,一经查实的,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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