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习水二郎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重庆2标段)N3124-N3126线路位于綦江区隆盛镇十隆村,当地部分村民以电力线路影响其安全为由非法阻挡施工,致使该段线路施工自去年12月以来停工已达近半年之久,根据綦江区人民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商议,批复拟定于6月中下旬采取保护性施工以推进工程的建设,现甲已双方就保护性施工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在保护性施工期间组织好施工力量,尽快完成施工工作。
2、为推进保护性施工顺利开展,甲方委托乙方与区政府维稳、治安工作的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涉及需甲方负责办理的手续或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甲方应予配合。
3、为避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甲方委托乙方在实施保护性施工前及实施过程中对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宣传、劝解、疏导以及必要时进行驱散。
4、为减少保护性施工的阻力,甲方委托乙方在实施保护性施工前对阻工的重点人群逐户走访,再次进行宣传教育。
5、对保护性施工期间非直接施工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实施。
6、甲方委托乙方解决保护性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外围的秩序维持、交通指挥、排堵维稳等问题。
7、甲方委托乙方解决因该段线路施工问题发生冲突导致的受伤人员医疗、调解、补偿问题。
8、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共计88500元(大写:捌万捌仟伍佰圆整)作为乙方完成所受托工作的经费,该经费为包干性质,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不得在协议签订后再进行增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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