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施工方(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天柱山科技园400KVA欧式变压器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天柱山科技园内甲方指定经乙方代申报后核定位置
3、工程内容范围:
①VV22型电缆高压下火;
②欧式箱变输出380V计量;
③确保输出回路有6个接入点;
④接入点电器功率确保不低于400(A);
⑤地下部分要做好防水,防止长期渗水造成潮湿腐蚀箱变铁质材料。
4、承包方式:总价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申报、包规费、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下火、包验收合格等)。
5、合同价款: 签订合同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元(含税),
价格构成详见《价格表》(工程预算书)。
二、施工进场条件和开、竣工日期
1、施工进场条件。
下列条件由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实施完毕:
①甲方做好施工现场的障碍物清除、清苗赔偿、民事纠纷等社会事务工作; ②甲方做好施工现场的铁皮围墙的迁移工作。
2、合同工期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双方商定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①计划开工日期: 20xx 年 03 月 11 日
②计划竣工日期: 20xx 年 03 月 31 日
③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工期可相应顺延:
A、因甲方更改设计或施工条件不完全具备等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
B、因不可抗力而延误施工的;
C、其他非乙方的过失造成的。
三、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项下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高压电气产品应取得国家认定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低压电气产品应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证书)。
2、设备材料的采购由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形式)。乙方供应设备材料,必须负责签订好购货合同并交一份附件给甲方。
3、本工程用材质量必须确保甲方用电安全;规格、型号、及数量等见工程预算书(即价格表)中所列,并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工程质量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通电之日起一年时间。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因乙方购进材料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在使用中由于乙方安装材料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赔偿损失。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委派甲方代表。甲方确定 李晓陆 为甲方代表,履行本合同下的甲方责任,该代表是本合同下经授权代表甲方的人。甲方代表有权代表甲方对实施本合同进行监督,决定对双方工作进行协调的程序。
2、协调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与第三方之间的关系,以便乙方顺利完成施工。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委派乙方代表。乙方确定 为乙方代表,履行本合同下的乙方责任,该代表是本合同下唯一经授权代表乙方的人。乙方代表应非常熟悉合同工程并有权代表乙方实施本合同。
2、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工程施工。
3、编制有关施工技术、作业计划、安全措施等方案,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
4、负责申报并取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许可与批文(包括负责政策处理工作)。
5、负责安装调试,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达合格标准为止。
6、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确保工程结束后场地清洁。
7、竣工后一月内向甲方提供工程所涉及完整图纸和资料 1 套。
七、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2、乙方承担安全措施不力出现事故,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或施工工艺问题出现安全隐患,造成甲方或它方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涉及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支付。
八、竣工验收
1、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国家变配电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申请电力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并书面告之甲方代表并参与。
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书面告之后7 天内,对工程建设与施工图纸不符或工程存在缺陷,必须在 3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的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对存在缺陷进行消除。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4、未经验收交接手续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及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九、工程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工程设备材料的保证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证。
2、质量保证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通电之日起一年时间,期间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复。过保修期后,双方可协商由乙方提供有偿报修服务。
3、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保修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予以结算支付。
十、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双方同意按以下标准确定本工程的工程承包预算价款。
①工程安装定额执行《安徽省农网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标准实施细则(试行)》;
②材料价款按施工期间市场价执行。
③双方同意以预算书为基础,对工程承包费进行协商,本工程承包费合计为人民币 整(¥ 元)。
2、因设计变更或工程质量变动较大、主要设备和材料调价等原因而影响前述工程承包费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开具联系单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承包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①安装主设备材料进场经现场比对验收通过后 5 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承包款 10 %;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 5 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承包款至 60 %;
③经试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 月内,甲方根据协商进行工程结算,并支付工程余款的 95 %;
④余款 5 %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⑤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承包费,应支付至本合同所述银行帐户。
⑥乙方应开具工程建筑安装发票,凭票结算。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逾期一天承担未付约定金额5‰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按每天5‰工程款总额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导致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服务终止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进行赔偿。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为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特殊约定
1、由乙方购买的设备、材料所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2、工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工程不得转包或以分包名义实质转包。
十四、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档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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