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教育厅正式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为江苏省中小学生“减负”规定了明确尺度和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重点内容
1.严格控制考试频次。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再安排一次期中考试。除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2.规范考试组织形式。除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外,各地不得以质量监测名义变相进行区域性统测统考,不得针对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跨校际的考试。各学校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不得把日常作业作为考试的补充形式。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举行面向学生的考试。
3.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学校期末考试要在完成规定的课程教学计划后作出安排。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按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正确使用考试结果。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小学阶段可采用星级评价,初中阶段可采用A、B、C、D、E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以任何方式公布,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重点内容
1.严控作业总量。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的前提下,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每天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每天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鼓励探索推行作业免写、无作业日制度。
2.坚持“一教一辅”底线要求,不依靠教辅资料随意布置作业,克服重复性作业,杜绝惩罚性作业。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课后服务时间,鼓励学生独立完成作业,杜绝抄袭现象。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巩固练习全部在校内完成,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同时要尊重学生并赋予家长对学生作息调控的权利,如果学生身体和家庭有特殊情况,或当天作业影响到学生睡眠,学生或家长可以向老师申请后补或免做。
3.规范作业批改。严格执行“有布置必批改”的原则,做到书面作业全批全改。规范教师作业批改要求,加强教师面批面改,鼓励采用评语批注、符号标注等多样化的形式反馈作业效果,以激励学生认真完成作业。要加强学生作业批改情况的检查,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或要求家长帮助批改作业。
4.严格作业监管。学校要加强学校作业管理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学生作业校内公示制度,设立监督电话或举报平台,主动接受同行、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校作业管理检查和通报机制,每学期对学生作业负担状况进行监测与调控,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将作业管理纳入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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