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员干部、群众:
春风送暖,又逢清明。值此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白河县城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和《白河县员和干部在殡葬活动中的行为规范》,营造“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良好氛围,确保度过一个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清明节,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节约资源、生态安葬。倡导公墓内集中安葬,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选择既有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共建生态文明。
二、厚养薄葬、节俭治丧。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要多关心、常陪伴,勤孝敬、厚赡养。老人逝去后要节俭治丧,不讲排场,不比阔气,提倡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文明简朴丧葬仪式来告慰先辈,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做到厚养薄葬、节俭治丧。
三、绿色低碳、文明祭祀。祭扫时,提倡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上祭祀、经典诵读、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等现代祭祀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在公墓、殡仪馆以及林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抛洒和摆放祭品,污染人居环境,形成安全隐患。合理安排和选择祭扫日程和出行方式,遵守治安、交通管理秩序,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四、率先垂范、员带头。员干部要认真践行现代殡葬理念,自觉遵守殡葬改革新规定,带头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参与节地生态安葬,积极宣传文明新风,宣传殡葬改革,监督和制止不文明、不规范的祭祀行为,以实际行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重大社会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移风易俗、低碳祭扫、文明祭祀、节地生态安葬的实际行动,保护绿水青山,共守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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