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书

2020-04-25 来源:意榕旅游网

  异议申请人:辽源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灯塔信用社,所在地辽源市人民大街987号。

  负责人:唐建忠,主任。

  事实与理由:

  被执行人辽源市意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分别于20__年2月5日、20__年12月2日总计从异议申请人处借款72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20__年2月5日至20__年1月2日、20__年12月2日至20__年6月3日,以其所有的位于辽源市南康街072107号、070874号、071525号房产对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基与以上理由,贵院在执行中涉及辽源市南康街072107号、070874号、071525号房产将损害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终止对该房产的执行。

  此致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异议申请人:

  二〇__年十二月十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