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使北京宝玛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产品、技术迅速打开市场,增加经济效益,特聘请乙方为市场专员。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特聘乙方为北京宝玛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场专员,主要负责 省 市的市场营销工作,根据甲方董事会通过的营销方案执行营销的权力,甲方不能干涉乙方正常销售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的营销策划方案,提供保障支持,乙方负责实施,达到营销目的,促使完成销售任务。
3、甲方制定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及财务制度,乙方必须认真执行。
4、甲方在聘用期内,按国家对职工的社会劳动保险执行,所需的费用按规定承担。
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认真按合同约定履行。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销售工作,并协助公司培养营销队伍,负责 省 市的主要销售工作,树立企业形象,为宝玛特打造样板市场。
2、乙方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营销制度及财务制度。
三、销售任务
第一年完成销售任务 万元;第二年完成 万元;第三年完成 万元,以到公司财务帐为依据。在销售过程中按
公司制订的价格政策统一,不得随意低价或抬高价格。
四、报酬及奖罚制度(基本工资+提成+奖金=乙方的报酬)
1、甲方给乙方基本月工资为 元。按月发放,三个月内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完成甲方的工作和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辞退乙方。
2、业务提存按分管市场销售总额提取1%。
3、奖惩政策:第一年当阳市场完成销售任务不低于300万元,如不能完成销售任务,业务提存取消;完成300万任务按1%提存;超额完成300万元以上部分提存增加为1.5%;次年按年任务依次类推不封顶。
五、合同时间暂订三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则甲方必须与乙方续签,反之,甲方另做选择。
六、乙方开发其它市场按公司制订的政策统一执行。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相互监督执行。
2、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申请法院仲裁解决。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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