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活动中双方应注意的安全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协商,参与社团组织活动的社团成员和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学生社团三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对于学生社团内部活动,社团管理委员会原则上要求小型、就近、方便。
二、社团组织活动必须事先提前一周申请向校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活动申请须经社团挂靠单位及社团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查具备各项安全条件,批准备案后,社团方可组织活动。
三、未经批准,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组织会员进行任何活动。社团私自组织,责任自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四、团队成员要在社团负责人的统一协调下开展活动。社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团队成员的安全教育,带领队员遵守安全规定,保护同学们的安全。
五、经批准同意组织校外活动的社团必须成立临时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在外期间的活动安全。临时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从参加活动的会员中产生,并由社团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社团干部和学生党员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六、经批准的社团外出活动,返校后社团负责人应及时向校社管委汇报活动情况及安全情况。
七、参与活动学生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是自愿参与社团活动的本社团会员;
2、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
3、社团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失误造成的事故,将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社团活动过程中,因个人伤害造成他人伤亡事故,由当事人双方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为保证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团管理制度(章程),服从活动组织的管理;
6、参加户外活动过程中,会员在经社团负责人同意下活动所发生的事故,由双方承担相应责任;反之,则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
7、非社团组织的活动期间,会员自行组织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8、社团组织活动过程中,会员应尊守活动的规则,不得携带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用品等。
八、社团出现安全问题,取消该社团学生干部本年度的任何评优资格。
九、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及以上条款而在活动期间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学生社团各存一份。
社团负责人(签字):
校社团管理委员会(盖章):
日期: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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