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区中小学中层干部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真正把工作能力强、有实干精神、业绩突出、人品正、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激发学校干部队伍活力,构建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实现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注重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竞聘采取民主推荐和面试演讲以及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职位设置
四、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学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条件
1.敬业守法,甘于奉献,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决策、协调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五年以上教龄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及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5.凡现职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后出生)中层干部,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后出生)教师,均有资格参加竞争。
6.竞聘团委书记岗位,可以不受教龄限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组织形式与内容
(一)组织形式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在局竞聘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校自行组织。
(二)内容
竞聘内容由民主评议、面试两部分组成。
(1)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包括学校校级领导评议(占评议分的30%)、教职工评议(占评议分的70%),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面试。采取竞聘演讲及专家提问、现场答辩方式,由评委现场打分并公布分数,按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六、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宣传发动(3月4日)
成立中层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召开竞聘动员大会。
2.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3月5日——3月17日)
组织竞聘报名并报校竞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查。
3. 面试(3月18日)。
4.民主评议与成绩汇总(3月19日)。
6.考察(3月20日)。
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总成绩,经综合平衡,全面考察后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7.聘任。
公示期满,报教育局党委审核后,由区教育局聘任,聘任期为三年。
七、有关说明
1.符合竞聘范围的现任中层干部凡未参与竞聘或未竞聘上岗的,原职务自行免除,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2.竞聘职位出现报名空缺或其他情况的,由学校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调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该岗位负责人。
3.竞聘上岗工作结束后,工作岗位有变动的人员在两天内办理交接及相关手续。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校长)
成 员:(副书记)
(副校长)
(副校长)
(工会主席)
以上办法解释权归学校中层各位竞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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