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先生:
由于你入司后工作马虎,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多次教育批评和调岗从事ipqc工作,但是工作态度未见任何好转,而且还直接影响其他岗位员工的工作情绪等原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经部门主管和人事主管共同协商,最后经公司研究决定,请您于XX20xxX年11X月24日前,办理完毕各项工作移交手续,并凭《工作移交清单》,到财务部结清各项费用和薪资,离开本公司。
特此通知。
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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