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继续组织参加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实施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职业
1、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8个职业。
2、全省统考:秘书、公关员、营销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87个职业(工种)。
二、统考考核时间
全国统考时间为5月21-22日,全省统考时间为5月21-23日。
三、统考报名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28日止。报名请登录,点击首页右上角菜单栏的“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大厅后点击页面中间位置的“职业技能鉴定”。
2、现场审核时间:3月29日—4月6日(工作日内,按短信通知时间参加审核)。
审核地点:政务新区C区6楼605室。
3、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
4、报全国统考职业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考生请在4月7日—4月13日(工作日内)提交论文(一式三份),其中物流师(2-1级)、理财规划师(2-1级)不提交论文。
四、注意事项
1、不受理户口不在本市且不在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长期居住人员报名;
2、不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代学员集体报名;
3、不受理考生跨地域报名;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应按《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xx〕2号)中要求的申报条件及程序报名。
咨询电话: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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