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4月2、3日)连休。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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