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
地址和联系电话:
受托方(乙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
签订地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服务行为,特签订本合同。
一、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 本项审计业务费为人民币(大写)等)。投资额约 个亿。
(二) 上述业务费在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署后,先支付 %,于审计报告完成时,支付 %。
如因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或委托方及被审计单位配合等问题,致使受托方实际花费工作时间或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时,委托方应在了解实情后,酌情调增审计业务费用。
四、双方的责任
(一)受托方责任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委托方单位提供的融资决算书、建设工程施工等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
2. 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加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的某些重要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受托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3. 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委托方以外的第三者。
(二)委托方责任
1.应对受托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供被审计单位完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2.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所提供资料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
3.受托方认为需要发函向有关部门或单位询证时,委托方应提供方便,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4.委托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受托方无关。
5.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甲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 (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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