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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设计协议书(高层)

2020-11-12 来源:意榕旅游网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剧院室内装修设计工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装饰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招标,乙方中标某公司大剧院室内装修(含设计和施工)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室内装饰行业有关合同条例》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某公司大剧院室内装修工程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全部工程量1-4 工程范围:

  1、大剧院室内(含辅助用房)整体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对室内整体最终装饰装修效果负责;

  2、大剧院室内光面桥、钢爬梯、二马道等部分钢结构工程(设计和施工);

  3、大剧院室内电气照明工程(不含舞台专业照明部分);

  4、对室内灯光音响、舞台机械设备、座椅布置整体效果负全责。

  第2条 工程工期:

  2—1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总日历工期:共计70日历天

  第3条 工程质量等级:

  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全国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竣工后由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等级。室内环保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不予验收。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优良。

  第4条 合同价款:

  4—1 承包总价:

  工程总造价按15%的费率核定包干价,并在工程总造价基础上(以审计结果为准)再向甲方优惠5%(不含甲方认质限价材料)。

  4—2 合同价款计算的依据及承包方式:

  1、合同价款计算依据20__《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文件。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由甲方认质限价)

  第5条 图纸、资料: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建筑资料下载就在筑龙同5—1 设计方案图,需甲方签字盖章。

  5—2 各部位平面图、吊顶布置图、分制图、立面图,甲方认可签字盖章。

  5—3 所需的电气图,给排水图、消防、空调及有关配套图,甲方签字盖章。

  5—4 工程施工图全套图纸资料具体交付时间见本合同附表一:若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资料,造成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应相应顺延。

  第6条 甲方应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以下事项:

  6—1 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6—2 向有关部门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和批件(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及时签发交底会议纪要。

  第7条 乙方应负责办理以下事项:

  7—1 会同甲方于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7-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施工所用水电按表计量、按市场价格向甲方缴费

  7—3 及时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线路、围栏和警卫设施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7—4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7-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会同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若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6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运废料严防火灾文明施工。

  7—7 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装饰物无污染,现场无废料,垃圾。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8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1 乙方应于:20__年1月21日前将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应在5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既可认同已经批准。

  8—2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签认后执行。

  8—3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五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以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8—4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并以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以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或因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累计五天停工,乙方可人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5 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8—5—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8—5—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8—5—3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8—5—4 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3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既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9条 工程奖罚:

  1、按合同工期,提前不奖,工期拖延(甲方及不可抗拒力除外),五万元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每推后一天再罚总造价1‰。

  2、验收不合格不予结算。

  第10条 质量与验收

  10—1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室内装饰行业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应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以上检查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经检查检验不合格者,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10—2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由室内装饰行业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认定费用与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担负。

  10—3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覆盖或继续施工。若甲方代表未能按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和记录。事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予以顺延。

  第11条 合同价款支付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11—1—1 工程造价以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预算为工程预算暂定价;

  11—1—2 工程进度款:以监理单位核定的月进度款为依据,按月进度款的70%支付工程款,其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和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付清除了5%质保金以外的全部余款。

  11—2 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在合同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1—2—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11—2—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11—2—3 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5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5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11—2—4 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时造成工程延误,由乙方负责。甲方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审核签字和汇款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汇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材料设备供应

  12—1 按照协议条款约定属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按种类、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向甲方提供供货时间及地点的清单。乙方在所提供材料设备验收24 小时前将通知送达甲方,向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甲方派人与乙方一起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2—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否则甲方代表拒绝验收,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场外并重新采购,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应于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在材料、设备到货后24小时内应及时验收,若不能按时到场验收,乙方可在监理查验及自验合格后使用,事后经检查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更换,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12—3 按室内装饰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应由甲方负责差价的材料、设备,而委托乙方采购的,在采购前,在价格、质量方面应取得甲方同意签证,其价差由甲方承担。

  12—4 甲方所供材料的价款在结算工程价款时陆续抵扣,抵扣的额度可根据当月工作量所含该部分材料的比例确定。甲方招标确定的材料,乙方只取保管费用,不取采购费用。

  第13条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3—1 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经双方治商同意办理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材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高度,造型,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及工艺流程。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耽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3—3 确定变更价款。发生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应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在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第14条 竣工与结算

  14—1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向甲方提交竣工图两份。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3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补语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验收前应先进行工程质量评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日期。

  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4—2 工程价款的结算。已完工程验收后,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乙方提出决算,甲方收到决算审核完毕后,或提出审核意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双方意见不一致可根据问题性质,向室内装修行业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请调解。

  第15条 保修:本工程保修期两年半。

  15-1工程总造价5%的保修质保金于两年半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15-2乙方在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天内,应向甲方提交工程保修书。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三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15—3 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5天内,将该剩余保修金给乙方付清。

  第16条 双方驻施工现场总代表人驻工地代表由双方各自委派,并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若需撤换同样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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