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
出卖方(甲方):
地 址: 邮编:
电 话: 传真:
买受方(乙方):
地 址:
电 话:
负责人: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其价款
第二条 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结算货款方式:
分期付款。乙方先行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圆整)做为定金。货到网吧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元(大写: 圆整),乙方在电脑安装完毕后于 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剩余货款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该种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担保,同时甲方对乙方没有付清全款的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保留所有权。如乙方逾期付款延迟超过 7 天,甲方有权自行取回已售货物,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由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甲方负责送货,运费由方承担;
第四条 交(提)货期限
第五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一)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到货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二)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三)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出现问题的,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一)免费技术支持:
1、显示器电话技术支持 2、电子邮件技术支持
(二)售后服务
1.显示器售后
①甲方对乙方所购货物质保期限一个月换新,五年全保。
2.主机售后
甲方所购主机配件质保期限3年,主机电话支持:
(三)不能享受保修规定的情形:
在乙方购买产品后,如果属于下列原因中的任何一种而导致电脑出现故障或损坏,甲方有权不按照上述条款的内容提供服务,乙方可以选择有偿服务。
1、超过保修有效期的;
2、未按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3、非甲方认证维修机构人员维修,乙方人员或第三人行为而导致电脑故障或损坏的;
4、不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保修有效期内的;
5、擅自涂改保修凭证或破坏保修标签的;
6、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7、因使用非甲方提供部件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8、因意外因素或人为原因[包括计算机病毒、搬运、划伤、灰尘沉积、水浸、高温、输入不合适的电压、腐蚀等]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9、因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战争等)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的。
第七条 特别约定
乙方应根据网吧机使用环境不同,定期除尘。每月最少除尘一次!如因灰尘过多导致的硬件故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乙方日常使用过程中,或在每次接受服务之前,请乙方务必及时将乙方认为重要的信息进行备份,以免丢失。甲方不负责赔偿使用和维修过程中任何因数据丢失而导致的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
①如为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方式,乙方逾期付款,则每天按总货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②如为分期付款方式,乙方逾期交款,则每天按剩余货款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条 不可抗力
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由当事双方取得公证机构出具的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证明。双方可凭此证明全部或部分解除相关的责任。
第十一条 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担保方保留一份。本合同所有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补充规定。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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