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再次上市交易的房产。
以下发布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仅适用于普通存量商品房买卖的情形,应注意区别于保障性住房买卖、已购公有房、小产权房等特殊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本文仅供参考,本律师不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购买房产时因涉及大额资金交付,且房屋买卖合同涉及条款过多,包括何时解押、款项如何交付,何时过户以及房屋权属等,普通当事人难以评估其中风险,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起草。如系通过中介购买的房屋,因本律师也常遇见因中介的不专业导致买卖双方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故仍是建议委托律师参与其中。
二手房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出卖人、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产转让给乙方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