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 职工食堂的承包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将共同遵守,执行下列条款:
一. 承包内容
甲方同意将职工食堂由乙方承包,乙方负责每日为职工提供基本满意的三餐(早、中、晚餐)服务,并负责食堂的卫生保洁工作。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如乙方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如乙方无力经营,可在告知甲方后终止协议;如双方无异议,继续履行本协议。
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均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承包保证金人民币五千元,在承包期结束时,双方清算完所有费用后,甲方一次性返还。
三. 经营方式
1. 经营模式:食堂经营完全采用市场化操作,乙方自行负责食堂的采购、加工、经营活动,
自负盈亏。
2. 经营场地:甲方提供厨房、餐厅等场地,试用期暂免租金,试用期后根据食堂实际经营情
况,双方协商场地租金。
3. 经营设备:厨房必须的用具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承包结束时,乙方应交还甲
方提供的.全部物品,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附甲方餐厅用具详细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4. 经营费用:食堂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长时间经营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正常损坏、折旧或者更新可根据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 结算方式:甲方职工在餐厅以付现金以外的形式,例如凭票,刷卡等消费的,乙方十五日
持凭证或记录向甲方财务部门结算现金一次。
四.双方责任义务
乙方责任义务:
1.以为职工服务为宗旨,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主动热情、周到的为职工服务。
2.任期目标: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定期更换花样、品种,努力提高饭菜质量,做到价格合理,让职工吃好达到基本满意。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企业有关卫生管理规定,严把采购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注意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以保证价格让职工能接受。
甲方责任义务:
1.充分保障乙方依据协议经营职工食堂。甲方有义务负责对厨房水、电管线路的维修保养. 2.依照有关食品卫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职工食堂的各方面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
(1).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2).出现经营不善,管理混乱,影响员工正常工作和生活。
(3).由于饭菜质量差或价格不合理,造成多数职工(半数以上)不能接受。
3.按照实际需要,做好水、电、气供应。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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