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教育部“六条禁令”相关规定、遵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争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我郑重承诺: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3、不制造、散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和参与非法组织。
4、不准有违反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有损教师形象声誉的言行;
5、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活动;
6、不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送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晋级等活动中弄虚作假。
二、爱岗敬业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敷衍塞责。
3、不使用方言土语讲课,不让学生家长批改家庭作业或学生代改作业。
4、不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不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等一切与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
5、不在教室里吸烟、接打手机,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三、关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2、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3、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驱赶或变相驱赶学生。
四、教书育人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2、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4、不随意停课、换课、占课、拖课,不违背课程计划随意增减课时,不占用节假日给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五、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不穿有损教师仪表的服装、拖鞋等进入课堂。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不训斥、指责家长。
4、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5、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6、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7、不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8、不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9、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0、不在参与各科考试中徇私舞弊。
六、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等各级各类培训活动。
我深知肩负的责任,我将潜心钻研教育,真心服务社会,努力实践我的诺言,决不辜负人民教师这个光荣称号。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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