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中铁信息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采购乙方 HP DL380G7 服务器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约定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质量保证
1.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甲方的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1.2货物质量保证期应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
1.3货物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 安装
2.1乙方进行安装应当符合甲方的'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2.2乙方提供安装图纸,由甲方签字确认。如有变更,需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 验收
3.1货物验收:货物到达后,乙方会同甲方对货物的数量、包装和完好状态进行清点和查验,甲方在数量符合合同约定和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签字确认收到货物。货物未实施安装前,乙方承担保管责任。
3.2安装验收:安装结束,由乙方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验收,并向甲方出具安装检验报告和货物合格证书。
3.3安装调试结束后,甲乙双方依照约定的货物质量标准和安装验收标准进行最后验收,验收结果由甲方签字认可。
第四条 合同履行
4.1合同金额:人民币
4.2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3履行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18号: 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指定位置。
4.4履行费用: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4.5付款方式:
4.5.1合同签订后预付20%货款,安装结束经甲方验证合格后, 甲方在取得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汇的形式支付剩余货款。
4.5.2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
第五条 保修及售后服务
5.15.2 乙方在接到甲方报故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回应。
5.3 如需现场检查和维修,乙方应当在小时内到达,并在小时内解决一般问题。
5.4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进行维修只按零部件成本价收费。
5.5 乙方进行保养和维修应当存有记录,并经甲方签字认可。甲方以经过其签字认可的记录进行费用结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未能按期交货或者未能按期安装调试,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如果乙方迟延交付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乙方仍要缴纳上述违约金。乙方承若
6.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第一条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另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的甲方损失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乙方承诺此机型为原厂出厂标准配置,CPU保修序列号随主机修序列号,如乙方提供机型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按假一赔十方案处理。
6.3 乙方未按4.5.2约定提供发票,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6.4 乙方未按第五条约定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4.1 乙方未能在第五条约定时间内作出回应或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每迟延一小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1%的违约金。
6.4.2 乙方不能提供保养维修记录,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保养或维修费用。
6.4.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提货款及设备尾款,甲方应当按应付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7.2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8.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乙方:中铁信息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李兴实
地址:南京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18号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120号
账户:xx92146041 账户: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开户行:工行小营分理处
税号:320xx 税号:320xx
联系电话:
电话:-1623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20xx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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